湖南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王震故居修缮工程的批复
浏阳市文物管理局:
你局《关于上报 <王震故居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 (2018年3月版)的请示》(浏文物字〔2018〕6号)及所附《湖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湖南省浏阳市北盛镇王震故居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2018年3月版,以下简称《方案》(报审稿))收悉。在我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王震故居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意见》(湘文物博〔2017〕131号)、《相关行政审核审批备案(王震故居修缮工程)事项的初审退回决定书》(湘文物函〔2017〕91号)和再次委托专家咨询评估《方案》(报审稿)的基础上,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王震故居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
一、同意据以下全部意见修改补充完善深化并经长沙市文物局核准后的《方案》(正本)实施王震故居修缮工程。“工程概预算”以浏阳市财政部门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部门评审的数额为准。
二、对《方案》(报审稿)修改补充完善与深化的意见:
(一)关于修缮设计
1、距离该故居外墙2.5m以内的室外地面,应降至-0.300m以下。
2、为彻底解决该故居室内地面潮湿有明水的情况,应将室内天井面层标高降低到-0.300m;将天井周围明沟底面降至-0.500mm,作2%排水坡,再用2根Φ200暗管通向室外明沟。
3、在该故居室外地面和室内天井地面降至-0.300m后,用150mm厚石板铺设在跨明沟的通道处。
4、明确室内天井地面、明沟、暗沟、台明及散水的做法。
5、不在排水沟侧壁留渗水口,以免明沟堵塞后雨水倒灌。
(二)关于图件
1、“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图”以“m”为单位标注水平距离。
2、在总平面图中标明排水沟的排水方向。
3、标明室外明沟、天井处明沟的排水方向及排水坡度。
4、应将3、9轴之后的檐柱分别编为1/3、1/9轴。
(三)关于工程概预算
1、以《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预算定额(南方地区)》(WW/T 0084-2017),作为该故居修缮工程预算编制的定额依据。
2、应以深化现状勘察后汇总的该故居各部位残损量为计算依据,在修缮设计和图纸修改补充完善深化后,据相应定额核算出合理的修缮工程量,作为编制概算的依据。
3、概算书封面应有编制人、审核人的签章,并加盖编制人员资质证章及编制单位法人公章。
三、你局应按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设计文件编制规范》(WW/T 0078-2017)和我局湘文物博〔2017〕131号、湘文物函〔2017〕91号的意见及上述所有意见,对《方案》(报审稿)进行切实的修改补充完善与深化;修改补充完善与深化并由长沙市文物局核准后的《方案》(正本),是该故居修缮工程开工必须的依据。
四、你局应根据文物保护工程批后施工全过程管理的所有规定和要求,做好该故居修缮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事项,加强施工全过程的管理,确保文物、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
五、该故居修缮工程竣工验收,我局委托长沙市文物局参照国家文物局验收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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