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检察、文物部门联合开展“洪山血案”抗战遗址行政公益诉讼行动

近日,湖南都市频道《真相大追击》栏目专题报道了岳阳检察、文物部门联合开展的“洪山血案”抗战遗址行政公益诉讼行动。
1942年10月,日军对游击队活动频繁的岳阳洪山等地进行扫荡,1800余人无辜群众被屠杀,2000多栋房屋被烧毁,史称“洪山血案”。2009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将“洪山血案”遗址登记为近现代重要史迹类不可移动文物。由于遗址所在的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与岳阳楼区(行政管理区)政府均未成立专门的文物管理职能部门或机构开展文物保护工作,该遗址处于无人管理保护状态。
为保护红色资源,引导全社会增强红色资源保护意识,岳阳市文物部门和岳阳楼区检察部门多次深入遗址现场调查,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在各方努力下,确定经开区管委会作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系岳阳市人民政府的(准)派出机关,综合行使经开区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等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依法具有行政诉讼法意义上的独立行政主体资格,履行法律规定的县级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
按照检察部门建议,遗址所在地西塘镇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洪山血案”遗址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在文物部门的指导下确定了遗址保护范围及核心区位置。经开区管委会确定由经开区教文局承担文物保护管理职能。目前,经开区管委会已正式发文,将“洪山血案”遗址等4处不可移动文物核定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并落实了保护经费,编制了方案,待审批手续通过后启动实施,将“洪山血案”遗址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公众开放。
“洪山血案”遗址记录了日寇侵华的历史真相,承载了岳阳人民惨烈的伤痛。通过公益诉讼行动,让“洪山血案”遗址有了文物保护单位的“身份”和确切的地址、保护范围,这是用法治力量保护文物、赓续红色基因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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