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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2024年文物主题游径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24 14:44

文物保函〔2024〕15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根据《国家文物局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中国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工作的通知》有关部署,为更好推动文物主题游径建设,总结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国家文物局开展2024年度文物主题游径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两个结合”,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充分挖掘文化价值、深刻阐释中华文明特点的文物主题游径建设案例,给予广泛宣传推介,加强经验总结交流,发挥成果示范作用,激发文物事业活力,指导各地文物主题游径高质量开展建设工作。

二、案例要求

(一)文物主题游径的资源对象以不可移动文物为主体,涵盖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文物类型。围绕文物游径主题,可串联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可包括农业遗产、工业遗产、老字号、水利遗产、风景名胜区、自然景观,可纳入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剧场、文化馆、非遗馆等文化场馆。

(二)文物主题游径典型案例遴选范围为区域性文物主题游径和县域文物主题游径。区域性文物主题游径以区域重要战略、重大工程或跨省域重要山川、道路为依托,重在彰显区域历史文化特征,凝练区域文化遗产旅游标识品牌。县域文物主题游径以县域为基本单元,重在关联各级各类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激活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与旅游需求。

(三)文物主题游径根据文物价值内涵凝练主题。可因路成径,以历史路网、水陆通道、香道茶路为径,串联水乡古镇、桥涵码头、驿站会馆、关隘仓廪,走入山水胜迹,重现古道风采。可因时成径,以同一时期文物古迹、考古遗址、革命旧址为径,感知特定阶段文明进程、历史场景。可因物成径,以文物建筑、农耕景观、灌溉水工、工业遗产、老字号为径,展现特定领域历史成就、人地关系独特智慧。可因事成径,以历史事件发生地、重要史迹、纪念场馆为径,揭开尘封历史,感受历史脉动。可因人成径,以名人故居、祠堂书院、摩崖石刻为径,呈现历史人物生平事迹,昭显人格魅力,弘扬爱国情怀。

(四)申报文物主题游径典型案例应做到主题凝练突出、资源合理利用、价值充分阐释、线路规划合理、配套服务完备、建设成效显著,对全国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工作具有案例参考意义。申报游径需已对外公布,有游径总体规划或建设方案。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含申报书、文物主题游径建设总体规划或建设方案、相关图片及其他证明材料。

(二)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申报材料汇总、初审与申报,每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数量不超过5个,包括区域性文物主题游径和县域文物主题游径。

(三)申报材料需纸质版和电子版共同上报。纸质版于2024年11月30日报送至指定地址,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并在电子邮件中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国家文物局文物古迹司资源管理处席雅卿

中国文物交流中心文物旅游处杨秋惠

(二)联系电话:010-56792085,18810955723

(三)电子邮箱:ziyuanguanlichu@ncha.gov.cn

(四)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悠唐国际A座16层中国文物交流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
文物主题游径典型案例申报书

国家文物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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