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暨启动第二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文物局(处)、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暨启动第二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函〔2012〕228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抓紧做好首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的编报工作和第二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评定工作。
国家文物局已批复同意的考古遗址公园规划,要按照《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要求(试行)》修改完善后报国家文物局审批。
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截至2013年2月31日,相关表格请从国家文物局网站 (http://www.sach.gov.cn/)下载。
材料请寄至:长沙市蔡锷北路153号湖南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处,邮编:410005
联系人:陈利文
联系电话:0731-85783208
传真:0731-85783208
电子邮箱:393978211@qq.com
专此通知。
附件:
1、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暨启动第二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工作的通知》
2、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3、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申报材料要求
4、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申报书
5、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资格评定申报书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暨启动第二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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