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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物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5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4-16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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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4-10-17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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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文物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5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文物综202423

各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文物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省文物保护专项经费资金申报工作,根据《湖南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文20245号)的要求,现将申报2025年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湖南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和湖南省文物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我省文物保护项目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文物保护技术方案经省文物局批复并已按要求完成项目预算第三方评审的项目,均属申报范围和申报对象。重点支持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六大工程建设。

二、申报流程及事项

1.申报采用纸质申报和网络申报的方式,同时项目申报按归口和属地管理原则进行。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经省文物局批准的文物保护技术方案,按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支出内容、项目预算定额和项目预算编制规范,编制文物保护项目预算,并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实施周期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填报《湖南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撰写项目申报书,连同保护方案和预算书报项目所在地县级文物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市直单位直接报所在地市级文物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需要申报资金的延续项目必须在“湖南省文物局综合管理平台”提供项目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招标代理合同、支付凭证和根据当地财政评审要求提供财政投资评审报告。前期已安排资金执行进度作为延续项目安排的重要参考。

2.县市区审核

县级文物和财政部门对本地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填写《湖南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行文上报市州文物和财政部门。

3.市州审核

市级文物和财政部门对所辖县市、市直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填写《湖南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行文上报省文物局、省财政厅,同时在湖南省文物局综合管理平台上传两局文件并关联当年所申报的项目。

4.省直单位申报

省属单位项目直接向省文物局、省财政厅申报。

5.湖南省文物局综合管理平台网络申报网址http://202.41.241.124:8888

三、工作要求

1.规范填报项目资料。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按要求,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填报相关资料,撰写项目申报书,编报项目投资预算方案,并填写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填报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申报。

2.落实项目责任。申报单位应当与项目实施单位、使用单位一致,并对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

3.强化项目审核。各市州文物局(处)、财政局要高度重视2025年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加强工作指导、严格把关,认真组织项目初审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4.落实项目责任。申报单位应当与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使用单位一致,并对专项资金申请及使用的合法、合规、合理及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

5.加强项目监管。资金下达后,各市州对辖区内项目实施、资金拨付和使用绩效进行跟踪管理,督促已完成项目实施的单位及时提交专项资金结项验收报告,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6.各单位要及时登录系统处理待办公文和事务,及时阅知相关信息,按时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认真完成本人在系统中承担的工作。

四、其他事项

1.各市州、省属单位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1125日,电子版同时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各市州在报送项目资料时,须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申报表格采用A4纸,需详细说明的可将相关资料附于表后。

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省文物局:

联系人:杨耀武,联系电话:13873125584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283号省文物局

电子邮箱:77177528@qq.com

省财政厅:

联系人:刘旭,联系电话:0731-85165094

联系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文化处

电子邮箱:金财网电子邮件系统文化处刘旭邮箱


附件:1.湖南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湖南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湖南省文物局   湖南省财政厅

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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