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举办2026年湖南省文物全科人才进修班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6-04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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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6-08-07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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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文物局关于举办2026年湖南省文物全科人才进修班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文物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和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文物保护利用“六大工程”实施方案》(湘宣发〔2023〕13号)要求,进一步提升我省基层文博单位一线业务骨干的专业素养、综合能力与研究水平,着力培养复合型文物全科人才,由湖南省文物局主办、湖南师范大学承办的“文物全科人才进修班”将于近期开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文物全科人才进修班”以文物考古研究、博物馆展陈与藏品管理、文物科技检测与保护为办学特色,集中学习培养符合以下要求的基层文博人才:
(一)熟练掌握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基本理论与方法,熟悉文物工作法规政策;
(二)具备基本的基层文物调查与考古发掘、藏品管理、展览策划、遗产保护利用、文物鉴定、法规管理等全科业务能力;
(三)能独立完成基层文博单位日常业务,懂技术、会管理、守底线、能带项目,具备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复合型全科人才。
二、整体教学安排
进修班按照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教学统一安排,进行为期一年的系统学习,分为两个学期实施。上学期为2026年9月至2027年1月,下学期为2027年2月至2027年7月。参训学员每周集中学习不少于5天,综合时长不少于250天(含跟岗培训与现场教学)。
教学课程设置7大能力模块,涵盖湖湘文化与历史基础、考古调查与田野实务、博物馆学与展陈藏品、文物鉴定与数字化、遗产保护利用与法规、革命文物与思政职业道德、实习实践与毕业设计。完成全部课程需修满50学分,其中必修48学分、选修2学分。
三、培养对象及条件
(一)全省基层文博事业单位年龄4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具备文博行业工作经验2年以上;
(三)身体健康,能够脱产完成学习任务;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考核及结业
参训学员完成所有课程学习,经湖南师范大学考核合格后,颁发文物全科人才进修班结业证书。
五、学习费用及后勤保障
参训学员学习期间学杂费、住宿费及伙食补助由湖南师范大学负责,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参训学员由湖南师范大学统一安排住宿,凭饭卡到大学生餐厅就餐(伙食费补助500元/人/月)。学校统一为参训学员购买意外险(200元/人)。
六、报名及录取
本年度全省计划遴选录取30人,每个市州推荐4人备选,省文物局根据报名人员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录取名单。
(一)各市州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人员的报名及审核,于8月15日前完成本辖区内人员的线下报名初选工作。
(二)各市州确定推荐人员后,于8月17日前统一在湖南省文物局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202.41.241.124:8080/#/login)“培训通知发布”专栏中报名,并上传加盖公章的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和报名申请表(附件3)。
(三)省文物局于2026年8月20日前完成全部备选人员的复核工作,确定录取名单并反馈各单位。
七、报到时间及地点
录取学员于2026年9月5日统一在长沙市通程麓山大酒店大厅登记报到。
八、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文物局)要高度重视本次学员选送推荐工作,严格对照报名条件做好人员的审核筛选,切实将业务能力突出、有志于长期扎根基层文博岗位的优秀人员推荐上来。
(二)各相关基层文博单位要做好参训学员的配套保障工作,在脱产学习期间,学员享受在岗同等待遇,一般不承担所在单位的日常工作、出国(境)考察等任务。学员结业返岗后,应当保持岗位专业对口。
(三)参训学员名单一经报送,原则上不得调换。学员被录取后,不得无故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累计请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总学时的1/7,超过的应予退学。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学员报到前须妥善安排好本单位工作,学习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省委有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要求。
(二)报到时请务必携带好身份证,学习期间和往返途中要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
(三)请自行准备学习用具和个人生活用品,建议有条件的学员携带笔记本电脑参训。
十、联系方式
湖南师范大学:
刘老师18975807152;
杨老师16681609128。
附件:
1.
交通路线参考
3.
报名申请表
湖南省文物局
2026年8月7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 4301050200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