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浦市镇古建筑群——明经世第修缮项目勘察设计方案的意见
湘文物保〔2023〕110号
湘西自治州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泸溪县〈浦市镇古建筑群明经世第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州文物报〔2023〕21号)收悉。根据我局《关于2023年度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不含安防消防防雷、革命文物)计划的批复》(湘文物保〔2022〕77号)及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我局暂不同意《湖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浦市镇古建筑群——明经世第勘察设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现状勘察。
1.修缮对象和范围不清晰。计划书批复的是“明经世第”,但方案出现“武家大院”的内容,也未说明“明经世第”和“武家大院”的关系。明经世第的文物边界不清晰,应明确偏房是否为文物本体。
2.明确浦市镇古建筑群文物本体构成,完善明经世第的价值评估。
3.加强前期调研,补充完善明经世第的历史沿革和历次修缮情况简介,总结前期修缮工程经验和做法。
4.深化勘察研究。勘察描述建筑存在不均匀沉降,并伴有墙体开裂,应补充裂隙位置、照片及裂隙形状描述;勘察描述地基稳定,因此地基不均匀沉降产生墙体开裂之说没有说服力。
5.应按最新的规范对建筑进行安全评估。不应使用已废止的《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GB50165-92)进行安全评估。
6.进一步完善现状照片。现状照片不典型、不充分。
(二)完善设计说明。
1.校核文物保护工作方针。应将文物工作方针修改为“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
2.建筑中遗址保护应单独列出保护原则与设计思想,遗址保护应与建筑修缮有所区别。
3.石板的归安与修缮应注意取材石质及色泽的统一性,避免不协调。
4.完善遗址保护措施。补充平面图和做法具体说明,应体现遗址地的原有格局与整体建筑之间的关系。
5.补充修缮工程的整体施工流程。设计只罗列了各道工序的做法。
6.补充排水工程设计、白蚁等病害防治内容。
7.进一步核算残损工程量。工程造价编制较混乱,造价过高,严重偏离市场价格,需据实核减。
(三)规范、完善设计图纸。
1.规范文本,完善文字表述。
(1)文本编排较混乱,层次不够清晰,勘察残损照片与图纸不对应。
(2)校对文字错误。文本中多次将“明经世第”错写为“明经世弟”。
2.补充、完善图纸。
(1)应根据《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相关要求,规范文本体例和图纸,平、立、剖面图要相互对应,轴线、编号要前后一致,图例要标识完整、清晰。
(2)完善勘察和设计的总平面图。不能用武家大院总平面图替代明经世第总平面图,应单独绘制明经世第总平面图。在设计总平面图上明确修缮、整治、拆除等工程的范围和对象。
(3)完善平面图信息。补充开裂柱体在平面图上的分布,说明建筑有否倾斜,倾斜度是多少;补充建筑原有排水系统图。
(4)完善立面、剖面图信息。剖面图、立面图等填充不符合制图规范,导致图纸的重要信息不突出;因建筑尺度偏小,建筑制图比例1:100欠合理,应采用1:50等大比例尺,详细反映文物建筑信息;深化工程措施做法和工艺说明,标注明确的工程量化数据。
二、请你局组织、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并经你局审核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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