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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物局关于不同意《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兴国寺梅花殿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函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11 16:04

湘文物保〔2024115

张家界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关于审批〈兴国寺梅花殿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张文旅报〔202461号)及所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兴国寺梅花殿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报审版,20245月,以下简称《方案》),我局于2024531日收悉。根据我局对兴国寺梅花殿(以下简称该殿)修缮工程项目计划批复的意见(湘文物保〔202155),综合第三方对《方案》出具的评估报告的意见结论(2024929日),经研究,我局复函如下:

一、不同意《方案》。

二、对《方案》的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现状勘察和分析研究

1.进一步梳理、凝练该殿价值评估。科学、系统地开展价值评估,进一步挖掘、提炼其历史、科学、艺术和社会价值,补充文化价值。

2.进一步明确该殿的原形制、原结构、原材料、原工艺和原做法:

(1)理清兴国寺的历史格局、平面布局、建筑形制、时代特征。在此基础上,准确描述该殿的原形制、原结构、原材料、原工艺和原做法。

(2)补充原材料、原工艺说明。补充墙体原材料尺寸、砌筑方式,屋面泥背灰背原材料,琉璃瓦原颜色、尺寸、规格等勘察说明。

(3)校核、梳理和细化原材料、原工艺说明。“二层为攒尖构架”说法模糊,“攒尖”是屋顶形式,“构架”是指房屋的骨架结构;从照片上可看出檐柱、金柱均为梭柱状,梭柱做法说明该殿存续了唐宋时期的做法;“一层檐柱直径400,金柱直径500mm”的柱径说明不准确。

(4)应搜集和考证该殿建筑构件的年代特征及具体做法。湖南地处南方,气候潮湿,能保存下唐代建筑罕见,建议补充介绍遗存的唐代建筑构件和宋至明清历代的建筑构件,说明其建筑特点,以便修缮中区别对待。

3.深化该殿历次维修情况说明,确保历史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明确该殿自1983年核定公布为第五批湖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后至今所实施的保护修缮工程的详实情况,清楚说明2000年维修的情况,补充评估维修效果,总结维修经验,如柱子糟朽较快,是否因维修不当所造成。

4.全面细化该殿的现状残损勘察,并分析残损原因。

5.加强该殿安全评估。依据《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标准》对该殿进行稳定性评估,并对其承重结构、构件、结构体系作出安全评估结论;勘察结论描述“不存在结构性安全危险”与评估结论“c'”有矛盾;“现状勘察结论”应改为“安全评估结论”。

6.补充现状照片:

(1)补充不同时期的历史照片,作为原状研究和修缮设计的依据;

(2)补充鸟瞰照片、屋顶照片;

(3)补充碎裂严重的整体屋面照片。局部的病害照片与整体照片不一致,屋顶照片的筒瓦并没有碎裂严重,例如“照片38”的整个屋面看不到碎裂筒瓦,与文字和细部照片不对应。

(4)全面补充与残损病害表述一一对应的、具体部位的、现在拍摄的照片。

(二)调整和优化完善设计

1.合理编排设计依据。修缮工程设计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规程及标准应予区分,不能笼统归纳为设计依据。

2.明确工程性质、工程内容。工程性质定位不够准确,设计文件定位为“以现状整修为主的修缮工程,系指为保护文物本体所必需的结构加固处理和维修工程”,而现状勘察结论“不存在结构性安全危险”,并不存在结构加固处理。主要修缮工程内容与修缮措施表有偏差,应校核。

3.应坚持最小干预原则,控制工程规模。应按本函的意见调整工程内容后重新计算工程量。

4.完善、深化保护修缮措施,补充做法依据:

(1)补充相关修缮工程做法的依据。屋面瓦、木构的所谓恢复原状修缮,所述“原状”的考证与表述不清,无以作为设计的依据。“石材勾缝——石材用石灰糯米加桐油打点勾缝,配比为石灰浆:糯米:桐油=96:3:1”勾缝较少采用油灰勾缝,多采用原浆勾缝,应进一步补充勘查;“柱子糟朽中空的灌浆加固材料采用307-2不饱和聚酯树脂”,勘察并未提及柱子中空的状况,应予核实。

(2)现状说明排水沟严重偏窄偏浅,设计图的尺寸仍然和现状一样设计,应说明加深加大后的尺寸,并补充大样图。

(3)加强修缮措施的针对性、操作性。《方案》中保护修缮措施与施工工程做法混淆,且欠缺针对性的修缮措施;施工工程做法的原则性要求内容过多,可操作性不强;木作、瓦作、墙体、地面等,均应明确具体部位及工程量,因各部位的材料、构造及残损状况不同,具体做法应进行区分。

(4)校核工程做法。屋面琉璃瓦更换量太大,应核实;屋面翻修不等于全面拆卸,应做屋面局部整修;现状勘察未说明有防水卷材的构造,且传统做法不存在防水卷材做法,应取消“SBS”防水层;如地面保存良好,则不应进行修复,校核“石板地面保存良好,局部修复”;柱子糟朽中空进行灌浆加固措施不当。

(5)补充说明油饰工艺。所有木构件刷“清漆三遍”与油漆做法要求“其余部位刷桐油”相悖,古建筑修缮不应采用“清漆”、“调和漆”;明确新配木材刷油漆三遍,刷过漆的现存木材刷油漆两遍即可;墙面做大红油漆不是传统红墙的做法。

(三)校核、完善文本和图纸

1.梳理文字,校核文本中的错别字。P4“俱有”、P6“围为:梅花殿”、P7“一层为台梁梁架”等;P4“具有典型的土家族风情建筑风格”,建议将“土家族风情”改为“地方”;注意语句与语法,如P6“梅花殿由8个斗拱托整个建筑结构严谨”。

2.规范图纸格式,完善图面尺寸标注及说明。制图不规范,如一层梭柱形状在图纸上未体现;图纸尺寸标注不全面;该殿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图缺少地形标高数据;建筑剖面图不全面,标注建筑关键节点的标高不全且部分不准确;门窗大样图缺少剖面图和窗扇花格标注数据;滴水与排水沟错位。

3.完善现状实测图纸:

(1)现状图没有反映出残损的现状,应用图和文字结合表达病害的部位、范围、程度。

(2)总平面图:补充地形标高,标注与周围建筑之间的距离;

(3)屋顶平面图:核对翼角冲出距离;瓦垄应按实际数目与排列方式绘制;瓦垄与正立面瓦垄及其照片不相符,应核实纠正。

(4)一层平面图:排水沟省略部分应加折断线。文字和图线不能重叠;标注地面不同石板的材质;补充A轴地的看线、补画门槛。

(5)二层平面图:楼梯踏步宽度不对,核对翼角冲出距离;瓦垄应按实际数目与排列方式绘制;瓦垄与正立面瓦垄及照片不相符,应核实纠正。

(6)立面图:细部不准。例如柱头斗的柱头与斗的关系不对,普拍枋是重要构件,不能省略不画;梭柱不应画成直柱。

(7)剖面图:屋架部分不对,缺檩子,未画出八角;1-12-2剖面图二层梁架剖切面未体现全面且部分区域不准确。

(8)补充图纸:补充建筑仰视图。

4.进一步补充、完善设计图纸及具体做法说明。补充、细化大样图,完善工程措施结构及节点详图。补充门大样剖面图、补充戗角、梁架节点、琉璃脊饰、斗拱(含如意斗拱和角科斗拱)、梭柱、石柱础、檐口、排水沟的大样图。

三、相关要求

你局应督导慈利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该殿的保护管理机构,落实上述所有具体意见,切实调整和修改补充完善深化方案到位后,按规定和程序重新报批项目立项计划和方案。

专此复函。

湖南省文物局

20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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