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廻龙塔建设控制地带内永州市零陵区萍洲大桥潇水两岸道路工程——萍阳北路建设项目的批复》的通知
湘文物保〔2026〕7号
永州市文物局: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廻龙塔建设控制地带内永州市零陵区萍洲大桥潇水两岸道路工程——萍阳北路建设项目的批复》(文物保函〔2026〕78号,以下简称《批复》)转发你局。请你局指导并督促零陵区文物行政部门,依据《批复》的所有意见,逐一落实到位,并对该项目相关方案进行切实地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廻龙塔建设控制地带内永州市零陵区萍洲大桥潇水两岸道路工程——萍阳北路建设项目的批复》(文物保函〔2026〕78号)
湖南省文物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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