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湘粤古道(郴州段)——文昌宫戏台展示利用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湘文物保〔2026〕12号
郴州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湘粤古道(郴州段)——文昌宫戏台展示利用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郴文物报〔2025〕11号),以及所附《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湘粤古道(郴州段)——文昌宫戏台展示利用工程设计方案(送审版)》(2024年4月,以下简称《方案》),我局于2025年8月29日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总体意见
原则同意据本《批复》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的实施版《方案》,实施湘粤古道(郴州段)——文昌宫戏台展示利用工程。此工程为苏仙区有关部门另安排相关资金实施和明确不申请省(含)以上文物资金实施的项目。
二、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对文昌宫戏台辅助陈列,即“湘粤古道辅助陈列、湘南起义在郴县(苏仙区)”的把关,形成独立成章的该辅助陈列内容大纲或方案,并确保所有内容、历史史料及实物准确无误,做到历史真实、政治导向、思想内涵、艺术表现相统一。
1.核实文昌宫戏台红色历史价值及其湘南起义誓师大会的史实,该部分内容的展示与阐释,必须经你市党史部门的认定。
2.对历史事件和人物的表述、说明和评价,须依据权威史料逐一校对和核准;全部陈展文字(含说明、导览、标牌等)须进行文字规范性、准确性及表述严谨性的全面校核。
3.所有展示照片、创作画须符合实际情况和历史史实,且来源清晰,使用得当。
(二)深化现场勘察
1.补充专业机构对戏台、厢房进行承载力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应详细测量并分析现有空间与布局对展陈的影响,包括各区域净尺寸、可布展墙面面积、通道宽度、门洞开启方向及戏台前坪安全容纳人数等。
3.补充水电基础设施现状勘察,评估其是否满足新增展陈设备的运行需求。
4.补充与《湘粤古道保护规划》及地区相关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衔接分析,明确规划要求,避免展示主题重复。
5.对2024年3月20日至2025年11月20日已实施的“文昌宫戏台保护修缮工程”的效果进行专业评估,明确其现状及为本次展示利用工程提供的基本条件。
(三)优化展示设计
1.所有设计,尤其是二层展陈,必须进行荷载计算和容量设定,设计应遵循最小干预和减载原则。
2.确保展示目录、正文内容与形式设计图纸(展板、场景、多媒体等)完全对应,逻辑清晰。需补充“场景复原”部分的专项设计说明。
3.强化展品原真性保护原则。
4.所有新增的数字化设备、展板等,其与文物建筑本体木构架、墙体等的衔接安装设计,必须无损、可逆方式,严禁直接固定、钉粘、涂刷于文物本体。戏台原有建筑构件(梁柱、穿斗、门窗等)应坚持原状展示,不得以展板遮挡;所有陈列设计不得直接附着于文物本体,不得对地面、墙体、梁架等造成任何损伤或破坏,并确保灯光及电器设备的消防安全性。
(四)完善深化图纸
1.补充完善展陈设计图,细化至每面墙、每块展板、每个展柜,并与展示内容对应。
2.补充说明牌、标识牌设计图。
三、相关要求
(一)请根据此修改意见,对全套设计方案(含总平面图、展陈布置、电器消防、构造节点大样等)进行系统性深化与完善,确保图纸的准确性、可实施性,满足施工图深度要求。
(二)上述进一步修改、调整和深化的具体意见,须逐项落实到位,并形成拟实施版方案;拟实施版方案由你局核准后实施。同时,该辅助陈列的内容方案、形式设计(含版式稿)和解说词,须按照相关规定,报相应党委宣传部门审定后方可实施。
(三)在展示工程施工期间,你局应督导苏仙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文物本体安全和展示工程质量。该展示工程竣工后,且完全达到文物建筑开放所有条件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对外开放。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26年2月12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 4301050200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