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邵阳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黄花洲窑址”保护范围内阮礼华民房翻建项目的批复
湘文物保〔2026〕77号
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你局《关于拟在黄花洲窑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对阮礼华旧房进行翻新的请示》(邵文旅广体呈〔2026〕33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黄花洲窑址”保护范围内翻建阮礼华民房,翻建房屋三层住宅建筑,占地面积158平方米,总高12米;具体位置和建筑形制如附件材料之一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黄花洲窑址保护范围内阮礼华民房翻建项目的文物影响评估报告》中所示。
二、请你局督导隆回县文物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以及翻建民房的立面色彩、外观、屋顶形式等与周边环境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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