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屈子祠灾后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
湘文物保〔2026〕90号
岳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你局《关于审批〈屈子祠灾后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岳文旅广〔2026〕18号),以及所附《屈子祠灾后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2025年9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综合2026年6月15日《方案》评估报告的意见,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总体意见
原则同意据本《批复》的所有意见修改后形成的最终实施版《方案》,实施屈子祠灾后保护修缮工程。
二、修改意见
(一)严格执行立项批复,明确工程范围与性质
1.严格落实国家文物局立项批复(文物保函〔2024〕1934号)要求。本次工程范围应为屈子祠独醒亭、招屈亭及周边地面,方案中“骚坛及周边”(A1-A2段)相关工程内容不属于本次工程范围,应予删除,另行编制项目计划或方案报国家文物局审批。
2.明确工程性质。本次工程性质应为灾后抢险保护修缮,应以解决结构稳定性和场地排水问题为核心目标。方案中涉及的大规模边坡加固(含格栅式混凝土搅拌桩、锚索、格构梁、挂网喷射混凝土等)、人工造景绿化、大面积拆除更换地面铺装和栏杆等,不完全符合“灾后保护修缮”的立项要求,且涉嫌干预过大,应充分论证必要性和关联性后大幅调整完善。
(二)深化现状勘察
1.补充核实保护区划资料。补充《屈子祠文物保护规划》相关批复、公布等文件,核实屈子祠“两线”范围。
2.完善建筑形制与工艺勘察。补充独醒亭、招屈亭周边麻石地面、麻石栏杆的原形制、原做法的详细考证,为修缮设计提供依据。
3.加强残损勘察与量化表述。现状勘察记录表应增设“残损量”数值栏,量化各类构件的残损程度(如沉降量、裂缝宽度、缺失面积等)。
4.完善安全评估与计算。补充边坡支护计算书;依据相关规范,对边坡稳定性进行科学的分析与评估。
(三)完善设计说明
1.补充设计依据。梳理设计依据中涉及的相关标准,文本中出现的均应列入设计依据。
2.优化设计方案,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干预力度。滑坡病害主要由洪水冲刷引起,影响可控,应优先采用常规加固措施(如毛石挡土墙、换填夯土等),而非大规模钢筋混凝土支护。A5-A6段及骚坛西侧坡面的钢筋土钉、挂网喷射混凝土、格构梁、锚索等措施保护过度,应调整方案,减少对文物周边环境的改变。
3.以现状整修为主,避免大规模更换。道路、地面、栏杆应以整修、加固、续用原构件为主;不应将现有栏杆全部更换为麻石栏杆;3:7灰土垫层、1:3石灰砂浆建议改为C20混凝土垫层。
4.完善排水系统与边坡治理。重点整治场地排水,确保排水畅通;边坡治理应注重实施后的景观协调性,建议补充治理后的景观效果分析说明及效果图;建立长期动态监测机制。
(四)规范、完善图纸
1.补充缺失图纸。补充保护范围总图、现状总平面图;现状总平面图应标明地形标高、工程范围、水体、植被等要素。
2.深化图纸标注。加强尺寸标注、标高标注和残损标注;补充工程措施结构及节点详图;校核图纸与文本的一致性。
(五)落实上述所有具体意见后,根据实际工程子项范围对象内容、实际工程量以及《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预算定额(南方地区)》和国家文物保护工程预算编制规范,据实规范编制工程预算书。屈子祠灾后保护修缮工程(屈子祠独醒亭、招屈亭及周边地面)占地面积约16397㎡,《方案》目前的概预算595.23万元偏高。
三、相关要求
(一)《方案》修改完善由你局督导汨罗市屈原纪念馆落实,并形成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最终实施版《方案》,由你局核准实施以及全套PDF版报我局;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最终实施版《方案》是本次工程施工的技术文件依据并应能直接用于施工,也是该工程施工前技术交底、中期检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工程施工全过程中,你局应督导汨罗市屈原纪念馆,根据国家文物局和我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的所有规定,抓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交底、“四方”动态会商、设计变更、隐蔽工程预验收、中期抽查、专家现场月度指导、初步验收、工程档案等关键环节的具体工作,特别是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古建筑修缮项目施工规程(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进度监管暂行规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检查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安全检查督察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文物建筑修缮工程全流程管理的通知》等的要求,确保修缮工程的安全与质量。
(三)工程竣工后,你局及汨罗市屈原纪念馆应明确屈子祠日常管理维护的经费来源,加强日常管理、维护、检测和监测,建立和落实好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由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26年7月9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 4301050200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