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箭楼院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
湘文物保〔2026〕93号
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你局《关于审批〈箭楼院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衡文旅广体字〔2024〕74号),以及修改后附送的《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箭楼院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送审版)》(2025年10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综合2026年2月25日《方案》评估报告的意见,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总体意见
原则同意据本《批复》的所有意见修改后形成的最终实施版《方案》,实施箭楼院修缮工程。
二、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现状勘察
1.完善文物价值评估。历史价值应结合湘东南地区社会治理与民间安全需求,说明防御性箭楼出现的背景,阐述箭楼院与晏氏家族集体安全、院落生活与防御功能的关系,突出建筑作为历史见证物的价值;同时深化文化价值评估。
2.深化原形制、原结构、原工艺的勘察研究。明确南院门厅及中厅现存墙体、木构架等遗存的保存现状与条件,开展详细测绘建档,为后续遗存保护设计及历史研究提供依据;对长期暴露于自然环境、面临加速劣化风险的残留构件,提出应急保护措施;补充红砂岩石板表面加工方式的勘察记录;勘察分析建筑四周原有排水系统的布局、材料及做法。
3.加强损伤病害成因分析,完善安全评估结论。补充墙体裂缝的详细勘察数据,区分裂缝走向(竖向、斜向、横向)及是否为贯穿性裂缝,说明分布位置、长度、宽度及成因;进一步查明墙体开裂原因,如现状勘察条件受限,应在施工过程中补充地基勘探,确保修缮措施能有效排除安全隐患;补充木结构承重的楼面和屋面结构计算书。
(二)完善设计说明
1.完善、深化保护修缮措施,补充做法依据。补充红砂岩石板表面加工方式的依据说明;对门厅、中厅残留的墙体、木构架制定应急保护措施,防止构件灭失导致历史信息永久缺失;补充烧结青砖墙体的修复措施,明确解决新补砌青砖与原墙面颜色差异的技术方法;完善院落室内外截水和排水系统设计。对“采用三合土、青石材料做散水”的措施应重新斟酌,建议在详细勘察基础上调整为排水沟做法,确保排水顺畅;针对后屋箭楼西北角与西侧墙体的上下通长裂缝(长达9米),在排除地基沉降原因后,应采用内墙裂缝补强结构措施,并更换已开裂的青砖。
2.补充《文物建筑维修基本材料——木材》(WWT0051-2014)、《文物建筑维修基本材料——青瓦》(WWT0050-2014)、《文物建筑维修基本材料——青砖》(WWT0049-2014)、《文物建筑维修基本材料——石材》(WWT0052-2014)等规范为设计依据。
(三)完善图纸
1.规范图纸格式,完善图面标注。
(1)深化总平面图,采用鸟瞰俯视图,补充各建筑名称,并与照片表、文本保持一致。补充XZ-04——10号图的轴号。
(2)二层平面图(如X-26)中楼梯应加折断线,观察孔线型画法应规范,未剖切位置不应加粗。
(3)一层平面图应明确遮挡关系,避免文字、数字与线条叠压,补充房间名称。
(4)XZ-11、XZ-24、SJ-11等南路院一层平面图,合理设置线型,明确遮挡关系,避免文字数字与线条叠压;图例不宜用粗线;补充门槛;H轴的M6、M10等门外应增设台阶;地面标高符号不得使用实心三角形;说明石材类型;箭窗应编号,箭窗看线不应加粗;补充中厅标高。
(5)XZ-13图中门应补充门槛,箭窗编号,箭窗看线不应加粗;地面应标注残损类型、范围和程度。
(6)SJ-09图中门厅、中厅墙体改变高度应有充分依据。
2.完善现状实测与设计图纸。
(1)补充前厅、中厅遗存保护设计图,明确地面清理范围。
(2)核对SJ-27屋面俯视图的坡度标注,屋面坡度与剖面图(52度)不符,核准后重新标注。
(3)补充中厅、门厅残留木构件的现状图。
(4)SJ-08图中“局部以土坯砖补砌青砖墙体”表述不当,应修正。
(5)核对照片与图纸中的建筑名称,确保对应一致(如P65、66的“西侧配房”“东侧配房”等应在图纸中有明确标识)。
3.完善大样图。M1、M4、M7等门的大样图平面中应补充门槛。
(四)落实上述所有具体意见后,根据实际工程子项范围对象内容、实际工程量以及《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预算定额(南方地区)》和国家文物保护工程预算编制规范,据实规范编制工程预算书。箭楼院修缮工程的范围包括南路院的门厅、中厅、后堂屋、后屋箭楼和北路院的前堂、横屋、侧屋箭楼与箭楼院排水系统,建筑占地面积1051㎡,建筑面积1306.75㎡,《方案》目前的概预算464.18万元严重偏高。
三、相关要求
(一)《方案》修改完善由你局督导衡东县文物行政部门落实,并形成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最终实施版《方案》,由你局核准实施以及全套PDF版报我局;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最终实施版《方案》是本次工程施工的技术文件依据并应能直接用于施工,也是该工程施工前技术交底、中期检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工程施工全过程中,你局应督导衡东县文物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文物局和我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的所有规定,抓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交底、“四方”动态会商、设计变更、隐蔽工程预验收、中期抽查、专家现场月度指导、初步验收、工程档案等关键环节的具体工作,特别是严格参照国家文物局《古建筑修缮项目施工规程(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进度监管暂行规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检查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安全检查督察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文物建筑修缮工程全流程管理的通知》等的要求,确保修缮工程的安全与质量。
(三)工程竣工后,你局及衡东县应明确箭楼院日常管理维护的责任单位和经费来源,加强日常管理、维护、检测和监测,建立和落实好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由你局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26年7月9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 4301050200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