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同意“湖南省宋旦汉字艺术博物馆”设立备案的复函
长沙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定宋旦汉字艺术博物馆备案材料的请示》(长文物〔2018〕50号)及《宋旦汉字艺术博物馆备案资料》、《公证书》(四份)收悉。经审查上述材料,并组织专家组现场审核评议,根据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局复函如下:
一、同意“湖南省宋旦汉字艺术博物馆”设立备案。
二、该博物馆名称为:湖南省宋旦汉字艺术博物馆;馆址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木莲路圭塘河生态景观区二期S7栋;性质为:非国有博物馆;举办单位为:湖南艺谷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三、该博物馆由我局同意设立备案后,应当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并在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公众开放。
四、你局应指导长沙市雨花区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加强对该博物馆藏品的征集、认定鉴定、建账建档、保管保护、研究展示以及该博物馆社会服务、社会教育和依法依规运行等方面工作的监督管理;应严格要求该博物馆在达标消防安防等强制性规范后才能对外开放;应严格审核或协调审核该博物馆陈列展览的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等陈列展览的内容大纲或内容方案;应根据中共湖南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要求,规范该博物馆的党组织建设工作,对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社会组织,应按照业务相近原则,与举办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党组织建设工作要建立台账备查。
五、该博物馆依法依规且安全有社会效益地运行情况,将作为你局的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
专此复函。
湖南省文物局
2018年10月19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 4301050200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