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湘南起义旧址群增补点——嘉禾南区农民协会旧址白蚁危害综合治理服务勘察设计方案》的意见函
湘文物博〔2024〕5号
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郴州市文物局《关于对湘南起义旧址群增补点——嘉禾南区农民协会旧址白蚁危害综合治理服务勘察设计方案审批的请示》(郴文物报〔2023〕50号)以及所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湘南起义旧址群(增补点——嘉禾南区农民协会旧址)白蚁危害综合治理服务勘察设计方案(报审版)》(以下简称报审版《方案》)收悉。我局意见如下:
一、我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湘南起义旧址群(增补点——嘉禾南区农民协会旧址)白蚁危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计划批复同意时的意见(湘文物博〔2022〕113号),以及咨询评估报审版《方案》的意见(见后),应全面落实。
二、在上述基础上,按程序重新呈报相关方案。
专函。
湖南省文物局
2024年1月12日
咨询评估意见:
咨询评估意见一:
对郴州市文物局就《湘南起义旧址群(增补点——嘉禾南区农民协会旧址)白蚁危害综合治理服务勘察设计方案》的初审意见(以下简称郴州市局初审意见),报审版《方案》的回复不足,且落实不到位。
郴州市局初审意见要求“补充勘察并准确表述该旧址文物本体及其保护范围内白蚁的主要分布区域、活动路线、主要滋生原因,分布情况”,而报审版《方案》中的“(四)原建筑形制及各部位原做法分析”对上述内容仍然没有直接明确体现;“(五)现状描述”中“具体残损现状及数据表”对白蚁病害的现状表述仍然不清,且与图纸上标注的白蚁病害信息缺少对应。
郴州市局初审意见要求“补充勘察并在白蚁危害勘察评定表中全面准确表述该旧址各文物本体白蚁危害的所有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各处白蚁危害的类型、位置、范围、程度。在此基础上评估各文物本体白蚁危害防治的紧迫性”,而报审版《方案》对上述内容的表达仍然不够清楚和具体。
本项目拟配合湘南起义旧址群(增补点——嘉禾南区农民协会旧址)修缮工程的实施,故应据实清楚说明修缮工程的时间、内容以及与本项目的衔接等。
补充对蚁巢清挖部位进行填充修复、灌浆处理的材料与工艺。
补充设立白蚁繁殖防护隔离通道屏障和白蚁危害繁殖隔离墙的具体材料、做法以及可行性。
施工具体做法中表述此次施药面积共约2.2万平方米,与前述拟定的3108平方米工程规模不符。
有较长段落隔离带的走向是在建构筑物之上,应据实科学调整,且合理计算工程量。
每张设计图上基本都标注了“施药位置:所有木构件施工方法:5%联苯菊酯,比例为1:80兑水慢喷,时隔2-3小时一次,连续三次”,而设计文本中对相应构部件种类、施药种类方法以及拟采取措施的表述为“对更换的小木构件进行专用药水浸泡;对大型木构件如地槛枋、立柱的榫卯进行涂刷(将药物配置成软体状);对更换大型木构件的位置清理白蚁巢(蚁王、蚁后),同时对白蚁巢进行挖巢消杀处理”,相互不对应。同样,部分设计图标注“注:梁架、木柱、地脚枋等部分涂刷防裂剂”,应说明刷防裂剂是否必要?对文物构件有什么副作用?除了梁架、木柱、地脚枋外,还有什么构部件需涂刷?
对于“在配合修缮工程的处理中,针对周边的居民区域做了地面、地下的药物试验,没有产生任何的危害”的判断,需提供试验材料作为佐证。
设计图基本没有标注应标注的设计措施,未达到设计深度和方案可实施的要求。
应将出图日期“2022.11”修改为本次报审版本的时间。
设计深度不足,预算额度暂无依据审核。
勘察设计文件整体(特别是勘察设计深度)暂未达标,应加强准确性和可操性。
对郴州市文物局就《湘南起义旧址群(增补点——嘉禾南区农民协会旧址)白蚁危害综合治理勘察设计方案》初审意见的回复不够详实、具体。
文本中有多处与本项目无关的表述,如纪念园、宗祠等。
评估结论为不合格。
咨询评估意见二:
补充省文物局对湘南起义旧址群(增补点——嘉禾南区农民协会旧址)(以下简称该旧址)白蚁危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计划批复的意见,并补充该旧址修缮与展示工程的实施情况或拟实施计划。
准确描述白蚁危害的具体部位、范围以及损坏程度。合理确定防治范围。木构损坏的原因有多种,开裂、糟朽、缺失等不应都归因于白蚁的损害。
细化白蚁病害调查分析,补充白蚁活动迹象、筑巢及群体分布情况、繁殖和活动规律、感染途径、最佳灭杀期等的分析。
应说明白蚁巢穴的具体分布情况。在图纸上据实标注白蚁巢穴的数量与具体位置。
科学计算该旧址各单体文物建筑的白蚁危害率。
木构件虫蛀程度分级表应细化,并不是同一类型构件的病害都均等。
大部分现状照片精度低、尺寸小,不能清楚呈现各部位构件的白蚁病害情况。
报审版《方案》多处文字表述、编号错误。比如,“1.鼻白蚁科2.2白蚁科”的编号错误;保护范围多处错写为“保护地带”;“治理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应表述为“设计方案的范围和规模”;“施工设计图纸”应表述为“方案图纸”。
设计依据应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古建筑白蚁防治技术规程》《建设工程白蚁危害评定标准》等。
“设计原则和指导思想”章节没有表述指导思想。
在“(四)配合湘南起义旧址群(增补点——嘉禾南区农民协会旧址)修缮工程的实施”章节补充该旧址修缮工程的概况。该章节标题的表述也存在问题。
补充该旧址各单体文物建筑各部位的白蚁防治措施明细表。
补充工程实施对该旧址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人员健康影响的评估。
补充在白蚁防治期间对该旧址周边环境的保护措施。
深化白蚁防治措施。对遭白蚁蛀蚀构件的更换和维修,应根据不同构件的作用和蛀蚀程度制定量化标准。并在此基础上明确具体更换或维修哪些构件。
补充本项目与该旧址修缮工程施工的衔接情况,以及与该旧址展示工程的统筹情况。补充白蚁防治与补配构件预防性处理、受损构件处理等工作的衔接流程。补充防治技术要点。补充防治药剂说明。
具体的药剂使用,应委托白蚁治理方面的专家出具意见。
现状图应准确标示白蚁危害的具体部位、范围以及虫蚀的分级程度。
设计图应细化工程措施。应在现状勘察和测绘图纸的基础上,结合各部位的蚁害严重程度,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明确水乳剂、粉剂、气体灭虫剂、诱杀等做法的具体实施对象、具体位置、具体范围与具体用法说明,并在设计图上予以标注。工程措施应与白蚁病害一一对应。
勘察设计文件深度不足。
评估结论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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