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
湘文物督〔2024〕8号
各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监管和文物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利于应急预案的及时启动和文物安全事故、案件与行政违法行为的及时查处,现将信息报送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项工作事关我省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形势研判和评估以及相关政策的调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务必传达至县级文物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文物博物馆单位所有人和管理使用人。
二、各单位要指定具体负责人、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本行政区域内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信息并统一上报至我局备案。
三、文物安全事故、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本体发生火灾、盗窃盗掘、抢夺、人为损毁、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垮塌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内发生火灾等。文物行政违法行为包括: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未经文物行政部门批准的建设行为、擅自迁移或拆除文物保护单位、擅自修缮文物保护单位或明显改变文物原状、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文物保护单位、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转让或者抵押国有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将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违法行为。
四、各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在获知上述所列事项后应在第一时间以短信或微信的方式上报至上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我局督察处(具体格式和内容详见附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上述所列事项后,市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至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短信或微信上报信息格式及要求(示例)
湖南省文物局
2024年3月18日
附件
短信或微信上报信息格式及要求(示例)
1.×月×日×时×分,位于我县(×县)×镇×街道×路×号的×级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发生××事件,我局××已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具体情况容后再报。
2.×月×日×时×分,位于我县(×县)×镇×街道×路×号的××建筑发生火灾,位于我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我局××已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具体情况容后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