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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醴陵群力瓷厂旧址防雷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31 16:08

湘文物督〔2026〕12号

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你局《关于呈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醴陵群力瓷厂旧址防雷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株文保〔20263号),以及醴陵市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中心委托华云科雷(北京)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醴陵群力瓷厂旧址防雷工程设计方案(审定版)》(20263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总体意见

原则同意《方案》。《方案》已按《〈醴陵群力瓷厂旧址安防工程设计方案〉评估报告》(FLFA-2025-5-(3),20251224日)的意见进行了修改,且基本修改到位。

(一)防护对象:醴陵群力瓷厂旧址文物建筑本体。

(二)主要防护措施:文物建筑本体防直击雷措施、引下线、防雷接地装置以及适度的雷击计数器

二、修改意见

(一)补充完善勘察报告。如补充应能反映文物建筑的长宽高等数据的平面图和结构图;补充周边新建高大建筑物对文物建筑防雷设施的影响评估;补充文物建筑的保存状况和使用情况,以及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补充说明原有防雷设施能否利旧。

(二)补充论证防雷接地装置采用零欧复合接地体的必要性。

(三)鉴于该旧址文物建筑尚在准确进行修缮工程中,且其中部分文物建筑本体保存状况不佳,因此接闪装置、引下线的安装应充分考虑文物建筑本体后续修缮产生的破坏,应补充其可逆、可重新安装的设计说明,否则,不同意实施这些文物建筑的防雷工程施工,应至少与这些文物建筑的修缮工程同步实施。

(四)细化防跨步电压措施的选择论证说明。

(五)结合文物建筑管理使用情况,补充接地电阻在线监测仪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论证说明。

(六)进一步规范设计图纸,补充接闪短杆的设计图纸

(七)《方案》中该工程预(概)算828.99万元,明显畸高。严禁为上项争资而设计过度防护。应据上述意见将设计方案修改到位后结合当地实际核减,还应大幅核减“工程设计费”,相关设备应综合询市场平均单价。

三、相关要求

(一)《方案》修改完善由你局督导落实,形成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新的施工方案,并应重编项目预算书后再按规定提交项目预算控制数评审或项目投资评审。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新的施工方案应能直接用于指导施工,也是该项目施工前技术交底、中期检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项目施工前,项目业主单位应将上述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新的施工方案,以及财评文书、招投标文书报你局审核,并由你局转报我局备案后,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三)项目施工中,应统筹考虑其他文物保护工程的实施,避免多头实施对文物建筑本体产生建设性破坏。

(三)项目施工中,如需对防护对象、主要防护措施及相应设备等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向我局申请变更核准。项目实施中还应做好文物保护措施,设备安装、管线敷设不得对文物建筑本体及历史风貌造成破坏和干扰。

(四)项目竣工后,应明确日常管理维护的责任单位和经费来源,加强日常维护和检测,建立和落实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值班制度,确保各系统的正常使用。

(五)要切实加强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和绩效。项目实施综合效果将作为该县文物保护项目立项计划审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下达等的直接依据。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2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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