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罗荣桓故居增补点(壸山公祠、令德公祠)消防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湘文物督〔2026〕22号
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审批〈罗荣桓故居增补点(壸山公祠、令德公祠)消防设计方案〉的请示》(衡文旅广体字〔2026〕28号),以及衡东县罗荣桓故居管理处委托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罗荣桓故居增补点(壸山公祠、令德公祠)消防工程设计方案》(2026年1月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总体意见
原则同意实施罗荣桓故居增补点(壸山公祠、令德公祠)消防工程。《方案》已按《〈罗荣桓故居增补点(壸山公祠、令德公祠)消防工程设计方案〉评估报告》(XFFA-2023-28-(3),2026年1月5日)的意见进行了修改,且基本修改到位。
(一)防护对象:罗荣桓故居增补点(壸山公祠、令德公祠)文物建筑本体。
(二)主要防护措施:适度的消防栓系统、消防灭火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急广播系统。
二、修改意见
(一)设计依据应采用最新的《文物建筑防火设计规范》(WW/T0125-2025)。
(二)现场勘查中提到“壸山公祠的大门是罗帅后人居住处的进出口,也是他们开设的土菜馆的进出口,土菜馆与壸山公祠贴邻,内部设有客厅、餐厅、厨房等场所,其中厨房为使用明火场所,厨房与壸山公祠仅隔一个客厅”。如毗邻建筑起火,火势极易通过屋檐等木构件快速蔓延,应进一步勘查核实毗邻建筑的火灾风险(是否有不安全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情况)。应禁止使用明火等不安全行为,同时补充防火分隔及阻燃措施;另在现场勘查报告中说明公祠内存在线路安装不规范、电气线路裸露敷设,应结合现场勘查报告实际,对线路老化、不符合标准的电气线路和配电装置制定改造方案。
(三)本次消防工程设计是故居增补点文物建筑本体,在原有消防系统基础上增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前端的火灾报警探测器、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应对原有的可用的设施设备整合利用(同一品牌,底层二总线通信协议未变,均支持向下兼容,可正常巡检、编址、报警与报故障),不应重复设置,应核减所需设备及其预算。
(四)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核减应急照明和应急疏散指示灯。仅在白天开放的文物建筑或场所,当自然采光满足疏散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的要求时,可不设置应急照明,但应设置能够清晰辨识疏散路径、疏散方向、安全出口的指示牌。
(五)预算93.73万元过高。应根据上述意见将设计方案修改到位后结合当地实际核减,相关设备的价格应综合参考市场平均单价。
三、相关要求
(一)请你局督促抓好毗邻壸山公祠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土菜馆明火消防隐患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本工程落地实施的前提,同时指导项目业主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按照上述所有意见对《方案》修改到位,形成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新的施工方案,并应重编项目预算书后再按规定提交项目预算控制数评审或项目投资评审。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新的施工方案应能直接用于指导施工,也是该项目施工前技术交底、中期检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项目业主单位应将上述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新的施工方案,以及财评文书、招投标文书报你局审核,并由你局书面转报我局备案后,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三)项目实施中如需对防护对象、主要防护措施及相应设备等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向我局申请变更核准。
(四)项目实施中应做好文物保护措施,设备安装、管线敷设不得对文物本体及环境风貌造成破坏和干扰。
(五)项目竣工后,应明确日常管理维护的责任单位和经费来源,加强日常维护和检测,建立和落实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值班制度,确保各系统的正常使用。
请你局切实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质量和绩效。项目实施综合效果将作为你市该县文物保护项目立项计划审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下达等的直接依据。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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