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二门遗址安防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湘文物督〔2026〕25号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物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请求审批〈不二门遗址安防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州文物报〔2026〕18号),以及永顺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委托深圳市联合创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湖南中顺古建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共同编制的《不二门遗址安防工程设计方案》(2026年4月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总体意见
原则同意实施不二门遗址安防工程。《方案》已按《〈不二门遗址安防工程设计方案〉评估报告》(AFFA-2025-30-(2),2026年3月30日)的意见进行了修改,且基本修改到位。
(一)防护对象:不二门遗址文物本体。
(二)主要防护措施:视频监控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巡更系统和机房建设。
二、修改意见
(一)应依据文物点勘察、考古发掘情况及文化遗物赋存特征,将防护对象划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已考古发掘、遗物丰富、遗存价值等级高的文物点位;第二类为已调查确认有文化遗物但尚未发掘的文物点位;第三类为经专项勘察未发现文化遗物的点位。遵循分类分级、按需设防原则,对三类点位差异化优化监控布点与设备配置,构建梯度纵深防护体系,实现重点强化设防、安防资源科学合理匹配。
(二)根据遗址平面图绘制电子地图,值班管理人员可直观查看各设备地理位置,一键调阅对应实时监控画面、回放历史录像;发生偷盗、破坏等突发事件时,可快速定位事发点位、调取现场音视频,同步联动周边安防设备,及时研判现场情况、下达处置指令,实现快速响应。
(三)不二门遗址为商代至西周时期洞穴聚落遗址,整体保留原始自然生态风貌,因此工程施工须制定专项文物保护方案,细化设备安装工艺标准,严格落实监控立杆、管线敷设等施工环节对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的最小化干预措施。同时,不二门山体属以石灰岩、白云岩为主的喀斯特岩溶地貌,管线宜利用树干、藤条等仿生材质包裹,顺山石缝隙隐蔽敷设,最大限度贴合自然山体风貌、减少对遗址景观与遗存的扰动。
(四)本工程防雷接地应遵循最小干预、等电位联合接地原则,安防所有金属设备、管线、支架统一做等电位联结。联合接地电阻≤1Ω,保护接地≤4Ω,防雷接地≤10Ω。监控机房设置等电位铜排网格,配套防静电及独立弱电接地系统;室外前端设备均在防雷保护范围内,配齐电源、信号防雷器,监控立杆规范做引下与接地极施工。全场金属桥架、管线可靠连通接地,山体管线兼顾仿生敷设与防雷要求。施工采用专业焊接工艺,做到防腐、不破坏文物及山体风貌;防雷分级配置适配本地多雷气候,接地电阻及防雷安装均为验收关键项,须全部达标。
(五)现有管线综合敷设平面图未结合现场实际地形与文物分布现状编制,设计深度不足,需补充完善。图纸应完整标注管线管径、埋深、材质、敷设长度等技术参数,明确标示管线与文物本体的安全避让距离;同时需划定文物禁挖区界线,补充管线仿生敷设走向及安装做法等专项图示。
(六)设计文本中多处出现如下表述:原有彩画、壁画、雕刻、石刻、隔扇、多宝阁、落地罩及室内外各类装饰,以及题名、题记等附属物上,不得布设任何管线与设备;不得在墀头、干摆、丝缝等清水墙面和梁、檩、柱、枋等大木构件上钉钉、钻眼、打洞。以上内容与本工程方案无关,应予删减校核。
(七)预算260万元过高。应根据上述意见将设计方案修改到位后结合当地实际核减,相关设备的价格应综合参考市场平均单价。
三、相关要求
(一)请你局督促项目业主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按照上述所有意见对《方案》修改到位,形成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新的施工方案,并应重编项目预算书后再按规定提交项目预算控制数评审或项目投资评审。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新的施工方案应能直接用于指导施工,也是该项目施工前技术交底、中期检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项目业主单位应将上述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新的施工方案,以及财评文书、招投标文书报你局审核,并由你局书面转报我局备案后,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三)项目实施中如需对防护对象、主要防护措施及相应设备等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向我局申请变更核准。
(四)项目实施中应做好文物保护措施,设备安装、管线敷设不得对文物本体及环境风貌造成破坏和干扰。
(五)项目竣工后,应明确日常管理维护的责任单位和经费来源,加强日常维护和检测,建立和落实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值班制度,确保各系统的正常使用。
请你局切实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质量和绩效。项目实施综合效果将作为你市该县文物保护项目立项计划审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下达等的直接依据。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26年5月22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 4301050200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