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同意“桂阳县刘家岭壁画墓陈列馆”设立备案的复函
郴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处:
你处《关于设立刘家岭壁画墓陈列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郴文物报〔2018〕42号)收悉。经审核,请示备案事项符合《博物馆条例》的要求,准予设立备案,并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博物馆名称:桂阳县刘家岭壁画墓陈列馆;
二、博物馆馆址:郴州市桂阳县龙潭街道北关社区阳光小区;
三、博物馆举办单位:桂阳县文物管理所;
四、博物馆藏品特色与基本陈列:主要保护和收藏由湖南省考古研究所发掘的刘家岭壁画墓及其出土文物;举办《生命的彼岸——刘家岭壁画墓陈列》。
请你处指导该馆根据《博物馆条例》、国家文物局《文物建筑开放导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文物保护与开放管理工作。
专此。
湖南省文物局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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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备案号: 4301050200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