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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物局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工业文化遗产领域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09 11:11

湘文物普查202418


各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文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按照《国家文物局工信部关于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2444号)和《湖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密切协作,做好我省工业文化遗产领域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文物普查工作

文物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地文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落实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座谈会精神,全力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

二、加强协作,合力推进文物普查工作

各地文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本级文物普查机构,结合各自职能密切开展合作,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梳理我省国家级和省级工业遗产名单,会同文物主管部门积极梳理其他有历史价值的厂房、车间、作坊、矿区、与工业相关的管理和科研场所、生产储运和其他生活服务设施,作为普查线索提供给同级文物主管部门,并为普查队员现场调查提供工作便利条件。各地文物主管部门要按照普查实施方案和标准规范,对已认定、登记的文物进行全面复查,对符合条件的新发现文物依法认定、登记和公布,摸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文物资源家底。

三、保护第一,全面提升管理和展示利用水平

各地文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通过开展文物普查,加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力度。已公布为工业遗产的,要按照《湖南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保护好遗产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利用。凡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迁移和建设活动,均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此次普查有关规定。鼓励依托文物资源建设工业博物馆,充分发挥文物资源在加强工业文化建设、提升中国工业软实力中的重要作用。本次普查新发现文物中价值加高的,各地文物主管部门要积极报请地方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提升保护级别。

四、挖掘价值,积极开展普查宣传引导

各地文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湖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当地媒体、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宣传文物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聚焦工业文化遗产领域文物资源普查过程及成果,进一步挖掘工业遗产的文化价值,讲好中国工业故事,传承红色基因,促进工业文化繁荣和产业发展,实现“动态传承”、可持续发展。各地工业文化遗产领域文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向省文物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

特此通知。


湖南省文物局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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