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蓝山县文物局办理的文物行政处罚案件荣获国家文物局2014-2015文物行政执法十大指导性案例的情况通报
各市州文物局(处),各省直管县文物局(所):
近日,国家文物局印发了《关于发布2014-2015文物行政执法十大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文物督发〔2016〕5号,以下简称<通知>),我省永州市蓝山县文物局办理的五里坪古墓群建设控制地带违法建设案入选。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友志为此做出批示:“请全省文物系统发扬光大,切实加强文物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力度,确保我省文物能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为富民强省做出新贡献”。对此,我局予以通报表彰。
2014年8月,蓝山县文物局在文物安全巡查中发现“德晟纺织工业园”工程建设项目未经文物部门同意,擅自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五里坪古墓群”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施工,违反了《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蓝山县文物局向县委、县政府、永州市文物处报告了有关情况。随后,蓝山县文物局迅速启动了行政立案程序,并依法对德晟纺织服装有限公司作出了罚款人民币6万元的行政处罚。
蓝山五里坪古墓群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案的查处,引起了蓝山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此,蓝山县人民政府全面加强了文物保护工作,将文物保护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增加县文物局人员编制,大幅增加文物保护经费,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内容和党校主体班培训内容。
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对蓝山县进行实地考察后认为,蓝山县文物局通过查办典型案件,触动地方政府更加重视文物保护,树立文物法治观念,完善文物保护机制,充实基层文物部门人员力量,加大文物保护经费投入,有力促进了地方文物事业发展;蓝山县人民政府整改措施有力,落实到位;蓝山县文物局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不是罚款了之,坚持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体现了文物行政执法以“文物保护”为核心的执法目标,起到了很好的指导性作用。
希望各级文物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通知》和李友志副省长批示精神,积极开展文物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要以案例为指导,组织执法培训,切实提高执法水平;要学习蓝山县文物局依法履职、主动作为、严格执法、敢于碰硬的优良作风,做到忠于职守、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严肃查处各类文物违法行为。
特此通报。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发布2014-2015文物行政执法十
大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文物督发〔2016〕5号)
湖南省文物局
2016年3月21日
湖南省文物局2016年3月21日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