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湖南省苏维埃政府旧址壁画彩绘和标语保护修复方案的意见
浏阳市文物管理局:
你局《关于请求对 <湖南省苏维埃政府旧址彩绘文物保护修复方案> 进行审批的请示》(浏文物字〔2017〕37号)及所附《湖南省苏维埃政府旧址——锦绶堂彩绘文物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根据国家文物局对该旧址壁画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5〕2356号),我局委托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对《方案》进行了技术评审;该咨询评估机构出具了对《方案》的评估结论。在此基础上,我局意见如下: 湖南省苏维埃政府旧址彩绘文物保护修复方案>
一、 暂不同意《方案》。
二、 对《方案》修改补充完善的意见如下:
1、进一步细化勘察,核实目前尚保存完好的壁画彩绘标语的位置和面积。从《方案》现状照片看,部分壁画彩绘保存完整;应把握好最小干预的原则,对目前尚保存完好的壁画彩绘维持现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复核本次工程的必要保护对象,核减本次可不扰动的壁画彩绘的面积,并调整预算。
2、《方案》保护措施提供的设计依据不充分,部分工程措施有待调整。
3、《方案》中直接在壁画彩绘上贴胶条划分标准区的做法不合理,应予调整。胶条直接贴在壁画彩绘颜料层上,易对颜料层造成破坏。
4、对壁画彩绘表面清洗,要控制药液浓度,保证药液不在画层内残留。
5、壁画彩绘回贴采用的明胶浓度不应超过3%。《方案》回贴处理中采用的明胶浓度为5%,此浓度过高,干燥后容易引起收缩干裂。
6、补充《方案》中所有使用的药剂的成分说明。
7、补充新绘彩画图案的设计依据,明确补绘位置;并提供必要的设计详图。
8、补充空鼓壁画和标语的灌浆处理实验,并明确使用的材料和操作工艺。
9、“红军标语、颜料层固色及表面封护技术”章节表述不清晰、可操作性差。应在实验的基础上补充完善该部分内容。
你局应依据上述所有意见对《方案》进行切实地修改补充完善与深化;之后将重新编制设计并符合审批要求的方案按程序另行呈报批。
专此。
湖南省文物局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