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蓝山县经济开发区暨湖南德晟纺织服装工业园文物考古发掘工作审查意见的函
蓝山县经济开发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基本建设工程中考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蓝山县经济开发区暨湖南德晟纺织服装工业园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文物点进行了考古发掘。根据考古发掘结果,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已向我局提交了《蓝山县经济开发区暨湖南德晟纺织服装工业园文物考古发掘报告》。
经审查,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工作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征地红线范围内已探明的文物点已发掘完毕,下一步文物保护工作建议符合实际情况,我局同意《蓝山县经济开发区暨湖南德晟纺织服装工业园文物考古发掘报告》。该工程可在这些地点开工。
专此。
湖南省文物局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