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许可优化准入服务实施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一、事项名称:
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准入服务
三、责任单位:
湖南省文物局
牵头处室:博物馆处,联系电话:0731-82568251
四、实施机关:
湖南省文物局
五、优化准入服务的改革措施:
(一)推广“互联网+政务”平台办理业务。
(二)压缩审批时限。由法定审批的30个工作日内审批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事项。
(三)精简审批材料。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经营场所安、消防验收等申请材料。
(四)提高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公开办事指南,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一)强化部门职能,明确监管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机制。
(二)改进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文物拍卖经营活动备案和信息报送制度,依法建立文物购销拍卖信息与信用管理平台,开展拍卖经营主体资质年审活动。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采取随机抽查、联合督查等方式,提高监管水平。
(三)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委托并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开展文物市场执法工作,建立部门和公安、工商等单位信息共享、查处通报等制度,部门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实现资源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四)突出信用联合惩戒,建立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现社会信用信息的联动综合利用,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五)实现社会共同监管。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实现社会共同监管,推动文物购销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