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湘文物保〔2026〕5号
各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文物局):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物政发〔2025〕51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梳理本辖区文物资源,评估创建条件,并积极争取本级人民政府的支持。原则上,每市(州)最多推荐1项创建申请,相关申请材料请于2026年3月1日前报送我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植然 0731-84196150
电子邮箱:1110155@qq.com
附件:
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文物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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