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公布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近日,临武县人民政府印发通知,公布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涵盖古遗址1处、古建筑1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4处等三个类别。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56处。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国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的要求,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临武县启动了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工作开展以来,经各乡镇、村委自主申报,产权人或使用人同意,经过文物部门现场调查、考察和核实,同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县政府核定公布了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并确定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下一步,临武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工作方针,制订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宣传等措施,增加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切实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