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文物系统扶贫济困专项基金补助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0-03004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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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 发文日期: 2020-11-04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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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申报2020年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文物系统扶贫济困专项基金补助的通知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在国家文物局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公益属性、慈善关怀,于2016年建立了由北京国文琰文物保护发展有限公司捐资发起的、由我会管理实施的首个文物系统扶贫济困专项基金。通过该专项基金给予全国文物系统因病、因灾、因突发事故造成严重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一定资金补助,倡导形成系统内干部职工互帮互助的风气。现将2020年具体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补助发放时间
(一)申报时间
2020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集中进行申报,申报期为50天。
(二)补助款发放时间
2021年2月11日(春节)前
二、补助对象
(一)全国文物系统行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及其正式受聘于文物部门的长城保护员、文物保护员。
(二)在同等条件下,困难补助向基层倾斜,向因工作致伤、致病、致困的干部职工倾斜。
三、申请条件
(一)补助范围包括重大灾害补助、突发事故补助、大病补助等。
(二)补助条件为员工本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发生突发意外事故、罹患大病致使生活特别困难。具体为:
1.重大自然灾害补助:因发生地震、洪灾、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导致个人及家庭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
2.突发意外事故补助:因火灾、交通等意外事故造成本人受伤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
3.重大疾病补助:员工本人患有重病,医疗费自付部分累计达到万元以上,造成生活困难的;
4.亡故补助:员工因见义勇为、重大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故及大病导致亡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四、申报材料
根据补助审核需要,申请人须提供身份证、照片(个人日常生活照、治疗照片共3-5张)、伤残证明、财产损失证明和医院收费单据复印件、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其它需要的证明材料。长城保护员和专职文物保护员需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
五、申请程序
申报审批程序为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基金会审定、网站公示四个程序。(详见《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文物系统扶贫济困专项基金管理办法(2020)》)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10-56792283
传真:010-56792285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大街219号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附件: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扶贫济困专项基金管理办法(202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