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2020年度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 索引号:430S00/2021-0800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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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1-06-01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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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文物局2020年度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全面掌握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1〕1号)的要求,于2021年2月25日至5月25日对2020年度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资金概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文指〔2020〕10号),安排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9,000.00万元,其中: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和展示工程项目6,381.00万元,安防、消防、防雷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1,718.00万元,馆藏(可移动)珍贵文物保护项目518.00万元,规划及方案编制135.00万元,考古勘探126.00万元,其他122.00万元。
(二)预算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办法》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开展文物保护工作。通过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的支出,促进文化遗产的保护,从而有利于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与当地经济结构的调整;通过文物内含的传统文化,教育、影响人民大众;通过营造的文化氛围,促进社区文化环境的提升;最后通过文化景观、传统建筑的保护达到可持续影响的效益;并且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专项实施期为三年(2019-2021),实施期内绩效目标:保护好文物本体,实施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项目120余个,加强文物本体安全保护工作,实施安防、消防、防雷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90余个,挖掘及展示文化内涵,实施博物馆陈列展览项目10余个,抢救性保护文物资源及保护好遗址项目,实施大遗址保护项目20余个,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其他临时抢救性发掘等工作。
2、项目年度目标
2020年度文物保护目标是:保护好文物本体,实施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项目45个;加强文物本体安全保护工作,实施安防、消防、防雷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24个;加强文物资源申报管理、实施世界文化遗产、考古、大遗址保护项目10个;馆藏(可移动)珍贵文物保护项目5个;其他临时抢救性发掘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预算总额9,000.00万元,2020年6月29日,《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文指〔2020〕10号)下达专项资金9,000.00万元;实际拨付资金与预算相符,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已使用总额2,137.10万元,尚未使用专项资金6,862.9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项目内容 |
到位资金 |
已使用资金 |
未使用资金 |
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和展示工程项目 |
6,381.00 |
1,522.83 |
4,858.17 |
安防、消防、防雷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
1,718.00 |
291.70 |
1,426.30 |
馆藏(可移动)珍贵文物保护项目 |
518.00 |
113.65 |
404.35 |
规划及方案编制 |
135.00 |
78.70 |
56.30 |
考古勘探 |
126.00 |
109.60 |
16.40 |
其他 |
122.00 |
20.62 |
101.38 |
合计 |
9,000.00 |
2,137.10 |
6,862.90 |
部分资金尚未使用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刚完成财政投资评审程序或者正在进行招投标程序,资金尚未使用;二是是部分项目涉及原址居民拆迁,工程进度缓慢;三是项目工作还未完成,大部分工程款及后续的报告编制、修改、印刷、评审、资料整理、归档等费用未发生。
2020年度省级文物专项资金中有22个项目,处于项目预算评审或招标阶段,专项资金暂时未动用,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实施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资金总额 |
1 |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
安化地区古代壁画墓数字化勘察测绘工程 |
45.00 |
2 |
湖南省文物保护利用中心 |
全省文物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 |
45.00 |
3 |
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长沙基督教永恒堂修缮工程 |
90.00 |
4 |
湘潭县博物馆 |
陈鹏年墓修缮工程 |
90.00 |
5 |
湘潭县博物馆 |
尹氏宗祠安防工程 |
56.00 |
6 |
湘潭县博物馆 |
尹氏宗祠防雷工程 |
18.00 |
7 |
南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南岳祝圣寺消防工程 |
135.00 |
8 |
耒阳市物质文化遗产事务中心 |
谢维俊故居抢救性维修工程 |
131.00 |
9 |
耒阳市物质文化遗产事务中心 |
伍若兰故居保护修缮工程 |
180.00 |
10 |
城步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文物局) |
城步南门城楼文物保护修缮工程 |
90.00 |
11 |
绥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定远桥保护修缮工程 |
180.00 |
12 |
平江县文物保护中心 |
张岳龄故居保护修缮工程 |
288.00 |
13 |
桑植县文物考古研究所 |
中共桑植县委旧址保护修缮工程 |
153.00 |
14 |
桑植县文物考古研究所 |
中华苏维埃六县联合政府旧址东四间修缮工程 |
122.00 |
15 |
益阳市博物馆 |
益阳市博物馆消防改造工程 |
81.00 |
16 |
苏仙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坳上村古建筑群消防工程 |
89.00 |
17 |
苏仙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郴州市飞天山欧阳氏宗祠保护修缮工程 |
180.00 |
18 |
宜章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柳氏宗祠修缮工程 |
135.00 |
19 |
冷水滩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
唐克故居修缮展示工程 |
225.00 |
20 |
江永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兰溪瑶寨古建筑群总管庙保护展示工程 |
71.00 |
21 |
通道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坪溪寨门修缮工程 |
90.00 |
22 |
双峰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双峰县中心库房安防工程 |
31.00 |
合计 |
2,525.00 |
3、资金管理情况
湖南省文物局为加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规范支出,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专项资金依规使用,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制定了《湖南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文〔2019〕12号),专项资金分配方案,都经过省文物局局务会研究,并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通过,由此来加强管理。专项资金支出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单位基本能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使用专项资金。
4、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湖南省文物局坚持按照“项目管理、合理规划、突出重点、分级负责”的原则,对2020年度省级文物保护工作做了统筹安排,统一部署,根据市州财政和文物主管部门填报的《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申请汇总表》,负责组织项目立项的审核、论证、组织编制项目预算及组织实施预算、批复年度项目设计并组织实施、汇总编报项目支出用款计划、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情况,项目完工后,根据项目实施单位填报的《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申请表》组织项目成果验收和竣工验收。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省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绩效评价,全面了解2020年度省级文物专项资金的执行情况,了解资金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实施过程的经验,为以后年度的预算管理以及资金安排提供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过程
1、前期准备
(1)湖南省文物局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0〕1号)文件精神,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负责指导各市州绩效自评。
(2)根据湘财绩〔2020〕1号文件精神,下发了《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湖南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湘文物综〔2021〕2号),对评价范围、评价依据、评价内容、评价方法等进行明确。
(3)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制订方案、评价指标以及对市州报送的自评资料进行审核,进行现场评价。
2、组织实施
(1)项目单位自评: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进行自评,向绩效评价组提交基础数据表和相关资料信息。
(2)绩效评价组审核:绩效评价组通过对项目单位提交的资料查证复核并进行综合分析,评审项目单位的自评打分和绩效报告是否合理合规,对需要修改的地方通知项目单位及时修改完善。
(3)现场评价:对项目单位承担的项目进行抽查,现场抽查审核评价的项目数量和金额均按不低于项目总量的30%的原则随机抽查确定,绩效评价组现场抽查采取检查原始资料查阅、质询、复核等方式进行,记录与评价指标相关信息。本次进行现场评价的项目为长沙市、岳阳市、郴州市三市部分项目,项目金额为2,827.00万元。
3、汇总分析,撰写评价报告
根据市州报送的自评资料并结合现场评价情况,按照定量与定性分析的方法,对2020年度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主要绩效完成情况
2020年度在湖南省文物局的组织安排下,全省各级文物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省级文物得到有效保护,文物安全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绩效完成情况如下:
(一)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年初预算,2020年计划安排项目84个。根据文物保护项目立项及保护技术方案批复情况,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施和设立结构进行适当调整,实际安排项目71个,项目安排及完成情况如下:
1、安排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和展示工程项目43个
为加强文物本体保护,安排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和展示工程项目43个,杨开慧故居现状整修工程等7个项目已竣工,尚有圣经学校旧址修缮展示工程等36个项目正在实施中。
2、安排安防、消防、防雷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18个
为加强文物本体安全保护工作,安排安防、消防、防雷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18个,寻淮洲故居安防工程项目等6个项目已经竣工,尚有任弼时纪念馆消防提升工程等12个项目正在实施中。
3、安排馆藏(可移动)珍贵文物保护项目3个
为加强对珍贵文物的保护,安排珍贵文物修复项目3个,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纪念馆馆藏油画修复工程项目等3个项目均正在实施中。
4、安排文物保护的前期规划、方案编制3个
为加强文物保护方案及规划方案编制,实排文物的前期规划、方案编制项目3个,长沙市简牍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数字化保护方案编制、长沙一师范旧址保护规划编制2个项目已完成,尚有全省文物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正在实施中。
5、安排考古勘探项目2个
为抢救性保护文物资源和保护好遗址项目,安排考古勘探项目2个,浏阳市古港镇古城遗址考古勘探项目已竣工,尚有渠江大安村及茶园茶人古墓葬考古调查勘探项目正在实施中。
6、安排其他项目2个
根据保护保护需要,安排其他项目2个,项目正在实施中。
(二)项目质量情况
根据抽查情况,完工的修缮项目,已通过初验合格,如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纪念馆实施的“毛泽东青年时代活动旧址陈家老屋修缮工程”2020年已竣工并通过初验。未完工的工程项目,均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确保项目质量。
(三)项目进度情况
根据市、县(区)报送的自评资料以及现场评价情况,省财政厅2020年6月29日《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文指〔2020〕10号)下达专项资金9,000.00万元,市、县(区)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和项目进度及时下达资金,实际已使用专项资金2,137.10万元,尚有6,862.90万元尚未使用,个别项目未及时启动,进度缓慢。
(四)项目成本情况
根据市、县(区)报送的自评资料以及现场评价情况,省级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在方案设计时,项目单位对项目成本进行估算,方案经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复后,项目单位对项目成本进行细化测算,在项目实施招标前,由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对项目预算进行评审,以评审金额作为招标控制价,项目竣工结算时,由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对结算进行审核,确保项目成本不超预算。
(五)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通过文物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促进当地居民就业,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1、促进了当地旅游产业发展。
通过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将很好的保护文化遗产,并能够积极促进当地旅游产业发展,同时也带动其周边的基础建设,促进该地区的整体发展。如:通过九溪卫城及江垭古建筑群—陈能宽故居修缮工程,将陈能宽故居建设成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基地育人的作用,学习和弘扬革命先辈的爱国情操和甘于奉献的精神,为宣传慈利历史文化名人,建设人文慈利营造浓厚氛围。游客逐年增加,带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促进周边产业的发展,同时,随着周边产业的发展,增加了相应的就业岗位。
2、消除了文物本体安全隐患。
通过安防、消防、防雷设施提质改造工程,进一步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文物本体及附属文物遭受盗窃、火灾及雷击等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不同保护手段相结合,体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理念,为保障文物安全奠定基础。如:王震故居安防工程的实施充分发挥技防的优势,把各种事故案件消灭在出现险情的初始阶段,防止文物被盗、损坏的发生,从而达到长久保护文物的重要作用。实现了在文物有效保护和使用安全的前提下,使之更好地为当地社会文化服务,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
3、提高了全民文化意识水平。
通过陈列展览,提高全民文化意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明的追求与需要,让文物蕴含的价值融入人们生活,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文化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评价结论
2020年度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在湖南省文物局的精心组织、管理下,通过文物保护项目实施,促进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展示,从而有利于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与当地经济结构的调整;切实消除安全、火灾及雷击隐患,减少其对文物本体及附属设施的破坏;丰富、满足人民的精神文明生活,发挥了文物的历史教育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让文物蕴含的价值融入人们生活,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文化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根据市州的自评情况,结合现场检查情况,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采用定性和定量的评价方法,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分,经评定,2020年度省级文物项目绩效得分为80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良好”,评分情况详见附件2。
五、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项目进度滞后
2020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共安排71个项目,已实施完成的项目16个,尚未完成的项目55个,其中22个项目尚未启动,占整个安排项目的30.99%。如桑植县文物考古研究所申报的中共桑植县委旧址保护修缮工程和中华苏维埃六县联合政府旧址东四间修缮工程2020年度分别取得专项资金153万元和122万元,自评材料显示正准备进行招标。具体未启动项目明细详见本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二)个别区县截留专项资金
根据现场检查发现,个别区县截留专项资金未及时支付给合同相关方。如苏仙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坳上村古建筑群9号楼抢险加固工程施工项目合同金额120.9万元,2020年12月28日已通过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初验合格,且施工方已开具相关发票,按合同应支付至合同价款60%即72.54万元,但截至现场评价日(2021年5月13日),仅给施工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保证专户支付资金16.3215万元,其余款项均未支付。
(三)个别项目实施主体不合规
根据现场检查发现,个别项目实施主体与项目申报时不相符。如苏仙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18年和2019年分别以坳上村古建筑群(一期)修缮和(二期)修缮项目获取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共计200万元,项目修缮工程实际于2020年7月14日由苏仙区坳上镇人民政府与衡阳鑫隆文物保护古建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四)个别项目未及时申请验收
根据自评材料和现场检查发现,尚有个别项目完工后未及时申请验收,如:岳阳市博物馆消防改造项目2019年安排资金120万元、2020年度安排资金54万元,共安排资金174万元,2020年9月工程已完工,但截至现场审计日,尚未申请验收。
六、有关建议
(一)建立项目动态管理制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建立项目动态管理制度,及时跟踪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的,要及进予督促,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敦促及时拨付专项资金
市县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情况及时拨付专项资金,杜绝专项资金被截留情况出现。
(三)不得擅自变更实施主体
项目单位应按照“谁申报,谁实施”原则,承担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不得无故擅自变更实施主体。确有变更需要的,必须遵循“先批准,后变更”的程序,由原项目实施单位向省文物局申请变更调整后方可实施。
(四)敦促项目单位及时履行验收程序
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结项验收制度,在项目完工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填报《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申请表》按所属地原则及时向同级财政和文物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附件:1.2020年度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实施情况表
2.2020年度省级文物保护专项绩效评价指标
3.2020年湖南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明细表
湖南省文物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