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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物局2021年度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报告

  • 索引号:430S00/2022-0101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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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2-03-30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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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文物局2021年度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1)和《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积极做好2021年度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办办函2022168号)的要求,我局通过县市区和项目单位自评、委托第三方现场评价的方式,对2021年度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最终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中央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2021年度中央分两批下达我省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23665万元,其中:《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197号)下达资金17979.25万元,《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65号)下达资金5685.75万元。

2.中央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2021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总体目标为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利用,提升文物安全水平,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促进文物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省内分解下达预算

2021年度省级分解下达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3665万元,其中:考古发掘1492.25万元、大遗址1669万元、可移动文物2217万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800.75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486万元。

2.省内分解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涉及全省14个市州及相关县市区,共104个项目,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专项资金主要用途: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与展示,包括:保护规划和方案编制,文物本体维修保护,安防、消防、防雷等保护性设施建设,陈列展示,维修保护资料整理和报告出版等;二是加强大遗址保护,包括:大遗址保护的前期测绘、考古勘查和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本体或载体的维修保护,安防、消防、防雷等保护性设施建设,文物本体保护范围内的保存环境治理,陈列展示,维修保护资料整理和报告出版以及保护管理体系建设等。三是支持重大的考古发掘,包括: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考古资料整理以及报告出版,重要考古遗迹现场保护以及重要出土(出水)文物现场保护与修复等。四是支持可移动文物保护,包括:预防性保护,文物技术保护(含文物本体修复),数字化保护,资料整理以及报告出版等。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按照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的有关规定,2021年省级分两批下达国家文物专项资金23665万元,其中:2020年提前下达17979.25万元,2021下达5685.7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省级下达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3665万元,截止绩效评价评审日20223月底,项目预算支出金额总计7210.83万元,执行率为30.47%。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执行金额

执行率

大遗址

1669

373.80

22.40%

其中:环境整治

414

0.00

0.00%

文物本体修缮

827

273.65

33.09%

安防

428

100.15

23.40%

可移动文物

2217

  782.70

35.30%

其中:预防性保护

1361

490.70   

36.05%

数字化保护

856

292

34.11%

考古发掘

1492.25

 935.05

62.66%

其中: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

1254.25

 829.20

66.11%

出土文物保护修复

238

105.85

44.47%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5800.75

3735.72

23.64%

其中:文物本体修缮

7669.75

 1662.55

21.68%

防雷、安防、消防“三防”工程

5663

 547.84

9.67%

陈列展示

1418

   867.44

61.17%

环境整治

958

657.89

68.67%

预防性保护

92

0.00

0.00%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486

1383.56

55.65%

其中:文物本体修缮

2205

1290.55

58.53%

陈列展示

97

0.00

0.00%

防雷、安防、消防“三防”工程

184

93.01

50.55%

合计

23665

7210.83

30.47%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管理,促进专项资金依规使用,提高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文〔2018178号),2019年省文物局、省财政厅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我省文物保护项目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文物综〖20199号),就做好我省文物保护项目预算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从2021年度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来看,我省各级文物、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文物保护项目管理及审核责任,做到了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方案、经审核的文物保护项目预算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分配安排专项资金,文物保护项目单位绝大多数都按规定设置了专项核算,使用专项资金开展文物保护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止评审日止,我省已完成大遗址保护项目1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1处,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1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5处。

(1)数量指标

①大遗址项目

系舜帝庙遗址安防工程,工程总体目标是完成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和UPS系统、声音复核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机房工程等。工程资金下达后于20215月开工,7月份竣工,8月份已完成初步验收,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设计总计29台;入侵报警系统安装三鉴探测器8个、微振动入侵探测器20个;声音复核系统使得禁区的机房、库房、展厅、文物修复室处于全范围安全保障中;出入口控制系统设置了门禁系统,授权方可进入;电子巡查系统设计了50个点位,针对遗址区域库房、文物修复室、展厅等重点区域,中心机位设置在舜帝庙遗址办公区1楼;

②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5处,其中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3处,考古标本保存的标准化建设1处,考古发掘文物数字化保护1处。其中:

a.湘潭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是针对湘潭市博物馆馆藏文物保存需求,采购环境实时、自动化监测、调控产品和展藏装备,实现展厅与库房环境全面监测调控和条件改善,全面提升对文物展藏环境的“洁净”和“稳定”,建立国内先进的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测一体化系统,同时根据新馆的现状与业务需求,建立完善文物预防性保护的辅助设施与手段,形成科学的馆藏文物预防性风险管理机制,提升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的综合能力。本年度预算资金用于安装展柜净化调湿模组和无线环境控制器19台、安装无线温湿度、二氧化碳合一传感器、无线温湿度、紫外线合一传感器、无线温湿度、VOC合一传感器和无线温湿度、光照合一传感器各2台;安装安装设备智能控制终端、温湿度分布感知设备、风冷型恒温恒湿机、无线多参数传感器、库房空气洁净屏和空气洁净屏控制器各8台;安装展厅工业级除湿机、文物展柜(平柜)、无线中继、物联网多功能网关和便携式环境检测设备各10台;安装文物展柜(独立柜)9台;安装大型展柜展台、环境系统物联网管理软件和环境数据AI智能控制组件各1台。预算全部执行完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b.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考古发掘文物数字化保护,该项目总体目标系着眼于湖南省考古研究所文物,包括竹简、漆木器、陶瓷器、金属器等,梳理文物保护需求,整合利用现有数字化基础,基于文物数字化采集、加工、存储与管理、利用等数字化保护技术,建设一个遵循文物数字化保护建设标准、充分互通互联、具有可扩展、智能化、高度集成的文物数字化保护体系。实现从采集、加工、存储到展示利用的文物全周期管理,充分利用考古所数字资源为公众服务,大幅提升考古所的数字化保护水平。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文物信息提取设备购置,汤家岗、高庙等12处史前遗址考古出土白陶器数字化信息采集及线图和拓片绘制,里耶古城等遗址出土简牍数字化保护,湖南虎溪山等遗址出土文物数字化保护和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沉浸式公共考古数字体验空间等项目。具体包括汤家岗、高庙等12处史前遗址考古出土白陶数字化信息采集及拓片绘制400件;里耶古城等遗址出土简牍和湖南虎溪山等遗址出土文物数字化保护各1100件。

③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

本年度已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工程项目16处,其中,文物本体维修保护8处,安防工程3处,陈列展示3处,环境整治1处,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1处。其中炭河里遗址重要青铜器出土点展示工程共对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46处青铜重器出土点进行了复原展示。

④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

本年度已完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工程项目5处,全部系文物本体维修保护。

(2)项目完成质量

已完成的项目均已通过项目部门组织验收,初验收基本合格。

(3)项目实施进度

根据现场评价情况,已完工的项目均已进行初验收。已启动的项目,均按项目进度有序进行实施。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对促进文物的保护,推动旅游业发展与经济结构的调整起到了积极作用。比如安化风雨桥的维修工程完成后增加了当地群众的收入和就业,带动了包括民宿、餐饮等行业在内的产业发展,同时也增加了当地农特产品的销售,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平台。比如李立三故居本体的保护对文化、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起了积极作用,推动红色旅游和爱国主义教育。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加强文物保护与利用,加大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增强公众文物保护意识,提高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比如炭河里遗址重要青铜器出土点展示是炭河里文化传播的有效载体,是沩水流域文明探源的动力支撑。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通过国保专项补助资金的持续投入,使得一批文物保护工程和三防工程,古遗址、古建筑得以更好的保存,对文物的保护和利用起到了长远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提升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各要素的价值,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持续发展动力。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深入项目实施现场,发放调查问卷,走访当地群众,有98%以上的受访群众对项目表示满意。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截止绩效评审日,部分项目尚处于招投阶段,个别项目还在规划论证阶段。经对部分实施缓慢项目实地了解分析,主要原因包括:

一是项目单位在协调统筹若干个项目同时实施时准备不足。如:毛泽东同志纪念馆为更好地实施本年度安排的国保项目韶山毛主席旧居之旧居、南岸私塾安防项目,拟将毛泽东同志纪念馆安防项目进行同步建设。毛泽东同志纪念馆的安防项目原方案中的设定的设备大部分已停产,导致需调整方案,而新的方案编制审批工作尚未完成。

二是文物保护项目情况特殊,使得修缮工程进展缓慢。如申鸣城遗址小城城墙修缮工程因涉及国土资源用地、林业保护等因素制约,下一步,我们将协调各国土、林业等相关部门,加快施工进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绩效目标。

三是客观因素影响,施工受阻。如:醴陵窑属于南方潮湿环境中夯土类文物建筑,对该类文物建筑的加固保护是业界公认的难点,项目具有特殊性,受雨雪霜冻、空气湿度、风雷等外部条件的制约比较严重,去年极端气候比较多发,也影响了施工进度。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专项资金执行进度较慢的情况,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项目执行工作。对实施缓慢的项目,责成项目实施单位制订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由属地文物主管部门督促实施。对受客观原因影响实施的,由文物主管部门提请当地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加以支持。对未能如期完成的项目,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收回资金统筹使用。

二是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督促各级财政部门、文物主管部门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在确保完成文物保护项目实施计划的基础上,防止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三是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预算评审。根据批复的项目保护方案和相关技术标准,由省文物局组织开展文物保护项目预算评审,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可行性分析,对具备了实施条件的文物保护项目,分期分批安排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

本次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于以下几方面:

一是充分利用自评结果,探索以评促管的项目管理模式,切实增强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按照预算绩效和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将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

(二)自评结果的公开。

本次自评结果拟在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附件:2021年度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湖南省文物局

202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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