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 索引号:430S00/2022-0200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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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2-04-25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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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2020年度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整改落实2020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针对2020年度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各项目单位上报了整改报告书,我局经整理、复核、汇总后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1、“项目进度滞后,专项资金未启动”问题:
截至2022年4月,“绩效评价报告”中反映的尚未启动的22个项目均已启动项目实施,主要进度情况分为以下两个方面:(1)完成项目实施并已支付部分相关款项,如南岳祝圣寺消防工程、安化地区古代壁画墓数字化勘察测绘工程等;(2)正在进行项目实施并支付部分款项,如飞天山欧阳氏宗祠保护修缮工程项目。
2、“截留专项资金”问题:
“绩效评价报告”中反映“个别区县截留专项资金未及时支付给合同相关方。如苏仙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坳上村古建筑群9号楼抢险加固工程施工项目合同金额120.9万元,2020年12月28日已通过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初验合格,按合同应支付至合同价款60%即72.54万元,但截至现场评价日,仅给施工单位支付资金16.3215万元,其余款项均未支付。”依据项目单位上报的《整改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坳上村古建筑9号楼抢险加固,截至目前共计支付77.13万元。其中:一是支付坳上村维修监理费4.59万元;二是支付维修费72.54万元;根据湘文物保〔2019〕83号批复文件是坳上村古建筑9、10号栋加固,目前已完成9号栋修缮,因后续资金不够暂未启动10号栋修缮。目前坳上村古建筑9号楼已准备好验收资料,待报省文物局申请终验。再根据合同进度及财政结算进行最后一笔拨款。
3、项目实施主体不合规:
“绩效评价报告”中反映“个别项目实施主体与项目申报时不相符。如苏仙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18年和2019年分别以坳上村古建筑群(一期)修缮和(二期)修缮项目获取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共计200万元,项目修缮工程实际于2020年7月14日由苏仙区坳上镇人民政府与衡阳鑫隆文物保护古建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依据项目单位上报的《整改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苏仙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将切实履行文物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之前由坳上镇担任项目业主的单位已与其签订委托书,由苏仙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代为支付后续工程费用。在后续项目实施中,坳上镇坳上村古建筑群(二期)消防工程由苏仙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担任业主单位,该项目目前正在进行施工扫尾工作。
4、项目未及时申请验收:
“绩效评价报告”中反映“尚有个别项目完工后未及时申请验收,如:岳阳市博物馆消防改造项目2019年安排资金120万元、2020年度安排资金54万元,共安排资金174万元,2020年9月工程已完工,但截至现场审计日,尚未申请验收。”依据项目单位上报的《整改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7月1日,岳阳市博物馆在市局、市消防支队监督指导下,完成工程预验收,验收结果为基本合格。2021年8月30日,岳阳市博物馆向市局提交了第一次终审验收申请,省文物局专家组于9月9日召开验收会并提出了若干整改问题,验收结果为暂未通过。通过整改,市局于2021年11月26日向省局提交了第二次竣工复验请示,省专家组于12月29日再次来馆召开验收会,提出项目设计单位还需补充完善部分资料。目前,所有终验补充资料都已完成,因疫情影响,在进一步等待结果。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整改督促工作,按照“花钱问效、无效问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与绩效管理协同联动机制。
湖南省文物局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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