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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物局2020年度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 索引号:430S00/2023-018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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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1-05-11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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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文物局2020年度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12)要求,我们组织对2020年度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了整体评价,根据市县和项目单位自评、省文物局委托第三方现场评价情况,综合汇总形成了我省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中央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2020年度中央分两批下达我省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23376万元,其中:《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020年预算的通知》(财教〔2019186号)下达资金17222万元,《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76号)下达资金6154万元。

2、中央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2020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总体目标为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利用,提升文物安全水平,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促进文物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省内分解下达预算

2020年度省级分解下达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3376万元,其中,考古1372万元、大遗址3940万元、可移动文物5969万元、文物保护单位10532万元、省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1563(其中抢救性保护217万元)

2、省内分解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涉及全省13个市州及相关县市区,共89个项目,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专项资金主要用途: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与展示,包括保护规划和方案编制,文物本体维修保护,安防、消防、防雷等保护性设施建设,陈列展示,维修保护资料整理和报告出版等;二是省级及省级以下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等,包括文物本体维修保护,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整体陈列展示,安防、消防、防雷等保护性设施建设等;三是加强大遗址保护,包括大遗址保护的前期测绘、考古勘查和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本体或载体的维修保护,安防、消防、防雷等保护性设施建设,文物本体保护范围内的保存环境治理,陈列展示,维修保护资料整理和报告出版以及保护管理体系建设等;四是支持重大的考古发掘,包括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考古资料整理以及报告出版,重要考古遗迹现场保护以及重要出土(出水)文物现场保护与修复等;五是支持可移动文物保护,包括预防性保护,文物技术保护(含文物本体修复),数字化保护,资料整理以及报告出版等。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按照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的有关规定,2020年省级分两批下达国家文物专项资金23376万元,其中:2019年提前下达17222万元,2020下达615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省级下达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3376万元,截至绩效评价评审日20213月底,项目预算支出金额总计7389.34万元,执行率为31.61%。执行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执行金额

执行率

大遗址

3940

1445.92

36.70%

可移动文物

5969

  1992.88

33.39%

其中:预防性保护

2340

1330.79   

56.87%

文物技术保护

381

245.86

64.53%

数字化保护

3248

416.23

12.81%

考古

1372

488.53

35.61%

其中: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

679

462.25

68.08%

出土文物保护修复

140

23.88

17.06%

考古遗迹现场保护

553

2.40

0.43%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0532

2894.73

27.49%

其中:文物文本维修

4654

1424.86

30.62%

       “三防”工程

3689

752.83

20.41%

陈列展示

1760

565.04

32.10%

环境整治

429

152.00

35.43%

省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

1563

567.28

36.29%

其中:文物文本维修

829

355.74

42.91%

“三防”工程

121

0

0.00%

陈列展示

226

0

0.00%

数字化保护

170

0

0.00%

抢救性保护

217

211.54

97.48%

合计

23376

7389.34

31.61%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管理,促进专项资金依规使用,提高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文〔2018〕178号),2019年省文物局、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我省文物保护项目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文物综〔2019〕9号),就做好我省文物保护项目预算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从2020年度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看,我省各级文物、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文物保护项目管理及审核责任,做到了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方案、经审核的文物保护项目预算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分配安排专项资金,文物保护项目单位绝大多数都按规定设置专项核算,使用专项资金开展文物保护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止评审日,我省已完成大遗址保护项目1处,考古项目4处,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12处,省级及以下文物保护项目7处。

(1)数量指标

考古项目

2020年考古发掘项目系桃源杨家山汉墓M1出土棺椁的保护修复,M1位于桃源杨家山墓群南部,长方形土坑竖穴墓,带斜坡墓道和二层台,方向345°,葬具为一棺一椁。M1棺椁共计弧底悬棺1副(包括棺身和棺盖),椁板26块,棺椁保存之完好,是湖南地区首见,不仅完整再现了墓葬的实况,更对研究当时的棺椁制度、埋葬习俗等社会问题提供了新的资料,尤其是棺上的竹帘和棺束,与《礼记檀弓上》:“棺束,缩二,衡三”的记载完全一致,这为解读文献提供了重要的实物参考。

大遗址项目

青山崖墓群文物本体维修保护,已完成对35座崖墓、台地遗存探方区进行保护修缮。项目具体涵盖崖墓的空鼓、起翘、结构裂隙、崩塌、块状剥落等病害加固和防排水。

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

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4处,其中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2处,出土文物技术性保护1处,馆藏文物数字化集成展示1处,系长沙市博物馆利用电子地图、物联网等技术,打通数据壁垒、实现系统融通、达到数据汇集,通过数据挖掘、场景分析、实现馆内5万余件文物整体情况的可视化展示,实现统一化指挥调度。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

本年度已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工程项目12处,其中,文物本体维修保护7处,防雷、安防、消防“三防”工程4处,环境整治1处。

省级及以下文物保护项目

本年度已完成省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工程项目7处,其中,文物本体维修保护4处,抢救性保护项目3处。

(2)项目完成质量

已完成的项目均已通过项目部门组织验收,初验收基本合格。

(3)项目实施进度

根据现场评价情况,已完工的项目均已进行初验收。已启动的项目,均按项目进度有序进行实施。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国家文物保护保护专项资金对促进文物的保护,优化当地投资环境和人文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比如岳阳文庙的消防改造项目完成后有效地保护了文物古建筑和周边区域的消防安全及游客参观安全,同时可为当地适当提供就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加强文物保护与利用,加大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增强公众文物保护意识,提高科学文化素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衡东县罗荣桓故居、中国工农革命军第一师政治处旧址——梁氏宗祠和作为通道转兵会议旧址的恭城书院都是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每年接待国内外游客都是数以百万计,促进了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我省考古研究所成立30多年来,在全省范围内考古抢救调查发掘500多处遗址,出土各类石器、陶器、金属器、饱水竹木器以及一些特殊的动物、植物考古标本,累计近50万件/组。而且由于每年考古发掘任务重,年年都会有大量的考古标本出土,根据湖南文物事业发展的需要,我省考古研究所依据出土文物保护的现状,编制了《湖南省文物考古标本保存的标准化建设》的方案,该方案建设内容包括了自动化立体仓储式考古标本库信息采集平台、考古标本库设备的建设,其中考古标本库设备的建设又包含了文物架柜、整理箱、各类RFID标签、文物运转设备、手持WEB移动终端、文物检测设备等。

通过这个项目的启动,对各类考古标本进行系统、规范和科学化的管理,有利于今后持续有效的开展考古工作。同时,也为考古标本的长期保存和合理利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深入项目实施现场,发放调查问卷,走访当地群众,有98%以上的受访群众对项目表示满意。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截止绩效评审日,部分项目尚处于招投阶段,个别项目还在规划论证阶段。经对部分实施缓慢项目实地了解分析,主要原因包括:

一是为避免对文物的二次破坏,对一个文物保护项目单位多个保护项目统筹推进。如:2020年下达的魏源故居修缮工程、魏源故居防雷工程以及魏源故居陈列展示工程三个国家文物保护资金支持项目,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为确保三个专业项目的施工顺序有序衔接,避免对文物的二次破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对该项目工程实施进行了统筹规划和调度,确保几项工程同步推进,同步实施。目前已完成前期规划。

二是文物保护项目情况特殊,使得修缮工程进展缓慢。如湖南省博物馆马王堆汉墓 M3 墓穴本体保护工程,因汉墓遗址的重要性,对施工的要求极为严格,为确保施工的顺利,单位高起点高标准规划,从有利于遗址保护、有利于修复城市文化景观的角度深入考虑,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开工前反复考察墓穴周边地形地貌,反复论证,同时也多次与周边单位如省人民医院马王堆院区等联系沟通,导致项目推进延后。

三是客观因素影响文物保护项目施工条件受阻。如:省考古研究所所藏青铜文物保护修复项目涉及到的材料、工器具均需在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之内。受疫情影响,项目所需丁腈手套、活性炭口罩、N95口罩等实验耗材较往年难获取。这些实际困难影响了项目的顺利推进。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专项资金执行进度较慢的情况,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项目执行工作。对实施缓慢的项目,责成项目实施单位制订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由属地文物主管部门督促实施。对受客观原因影响实施的,由文物主管部门提请当地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加以配合。对按规定不能如期完成的项目,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收回资金统筹使用。

二是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督促各级财政部门、文物主管部门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在确保完成文物保护项目实施计划的基础上,防止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三是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预算评审。根据批复的项目保护方案和相关技术标准,由省文物局组织开展文物保护项目预算评审,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可行性分析,对具备了实施条件的文物保护项目,分期分批安排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

本次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于以下几方面:

一是充分利用自评结果,探索以评促管的项目管理模式,切实增强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按照预算绩效和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将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

(二)自评结果的公开。

本次自评结果拟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政务网站公开。


附件1:2020年度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湖南省文物局

202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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