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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兰溪瑶寨古建筑群(总管庙)文物保护与利用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23 16:21

永州市文物管理处:

你处所报《兰溪瑶寨古建筑群(第一期)(总管庙)文物保护与利用工程勘察设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修改版文本于2018年4月8日收悉。我局按要求将《方案》委托给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了技术评审。第三方出具了《方案》评估报告。我局结合评估报告内容,批复如下:

一、暂不通过所报方案,需修改完善和深化。

二、对《方案》修改版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现状勘察与已批复《兰溪瑶寨古建筑群(第一期)勘察设计方案》中总管庙相关的原文及批复内容衔接不够。

(二)建筑遗址现场照片、残留的重要彩绘照片,与周边重要庙宇建造手法的参考照片均太少,不能充分反映总管庙原状。对周边与总管庙相关的建筑,应当指村中的盘王庙、水龙庙等,不应选择村内普通民居作为参照物进行设计。

(三)总管庙规模与村寨其它几个大体同期宗庙在占地面积、功能布局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因缺乏考古调查成果的支持,总管庙复原工程范围、规模存疑。从主动保护建筑遗址的角度考量,对总管庙周界的地下遗存的保护与展示需慎重,展示利用工程范围、规模欠合理。需进一步加强对总管庙现存本体及其周边环境的现状勘察、研究和考古调查,明确总管庙的建筑形制、梁架形式、材料、做法及工艺等,为总管庙施工图设计和展示利用设计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四)应按原砌砖规格、原组砌方式,原灰浆的成分及保存现状对总管庙墙体做法进行描述和介绍。对当地古代延续下来的“土窑红砖”应当着重加以说明,严格防止用现代红砖替代古砖的施工做法。对歪闪墙的抄正,应提出具体保护技术措施要求。

(五)明确石碑游廊设施建设工程的必要性;明确总管庙的空间功能布局,及其与石碑游廊展陈体系的关系,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展示利用的关系;展陈设施不得破坏原有文物建筑环境的空间构成,不得影响文物建筑原有体量、形态、尺度与色彩等。

(六)进一步规范文本和图纸。

(七)彩画修复设计属专项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工程设计方案,并另行上报审批。

三、请你处指导江永县民宗文体广新局,协调组织《方案》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和深化,经你处核准后,再报我局进行审批。



湖南省文物局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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