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郴州市飞天山欧阳氏宗祠保护修缮设计方案》的意见
郴州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欧阳氏宗祠保护修缮设计方案的请示》(郴文物报〔2019〕56号)及所附《郴州市飞天山欧阳氏宗祠保护修缮设计方案》收悉。综合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对方案的评估结论,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该方案须作如下修改和补充完善:
一、进一步加强现状勘察。明确承重砖墙出现通裂缝的原因、原有砌筑方式和原砌筑工艺。对文物本体改建与添建部分需认真甄别,以免在施工中造成人为破坏或致使历史信息消失。
二、坚持最小干预原则,能保留的构件尽量保留,最大程度的保存历史信息。严格控制工程量,避免由于更换构件而对文物结构引起大的扰动。
三、补充石柱础的清洗说明。
四、进一步校核文字,规范专业用语。如概况中描述建筑为三进院落,实际只有两进院落;概况中已经进行了建筑法式描述,第六节又重复进行。“二进院南北厢房,称重墙体开裂严重”,应为“东西厢房,承重墙体”等。描述残损部分的百分比过于笼统,裂缝用百分比表示欠妥。
五、进一步完善图纸,细化量化数据标示,增加建筑的柱网线标示。
六、进一步丰富方案内容。补充展示利用方案、白蚁防治方案。
请你局指导和督促方案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和我局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方案由你局核准后,报我局备案。施工中请你局加强监管,及时开展工程检查,督促项目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文物、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工程竣工后,督促业主单位及时编制修缮工程简报或报告。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