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资兴市观澜书院保护工程修缮设计方案》的意见
郴州市文物局:
你局《郴州市文物局关于对<观澜书院保护工程修缮设计方案>的请示》(郴文物报〔2019〕76号)及所附《资兴市观澜书院保护工程修缮设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根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对《方案》的评估结论,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方案》。该《方案》须作如下修改和补充完善:
一、加强现状勘察。部分内容表述错误,如该书院本为四合两进院,文本却出现“一进院、二进院、三进院”的描述;原工程做法的勘察内容不完整,需阐述清楚历史真实性、完整性及建筑的形制变化;梁架的糟朽程度必须标明,并对用材作出判断。补充檐口的传统做法、保存现状,如有无瓦头、勾头滴水,封檐板等。照片细节的特写照片反映不够,应补充该建筑改造前后的构件及做法的对比照片。
二、进一步加强设计深度。补充对新补配瓦件的要求,一般不用现代机制瓦。详细说明墙面抹灰、三合土做法均的整个技术流程要领。凡椽子、檩子的上皮皆须作防虫、防腐处理和操油。屋面与墙面交接处的防雨技术处理应使用传统技法,即采用油灰参糯米浆密封。屋架明显经现代人改建,坡水也成问题。应认真查实证据,参考地方传统建筑梁架结构予以复原。
三、加强图纸规范。大样图中的门窗、天井、早期木榀架及晚期三角木梁、排水沟、十字斗拱、空斗墙等的画法均不规范,甚至是错误的(如柱础);绘图线型也不讲究。檐口的传统做法须制作大样图并说明。各分间用檩、用椽数量以及有无封檐板要有介绍;凡平面图都要标注方向。图面较混乱,要求整洁,将文字调小。
四、 加强文字校核。
请你局指导和督促方案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和我局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方案》由你局核准后,报我局备案。
你局应指导和督促观澜书院的保护管理单位,依法依规组织好该项保护工程的施工;并加强施工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文物、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