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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兰溪瑶寨古建筑群修缮工程(二期)的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06 15:37

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兰溪瑶寨古建筑群修缮工程(二期)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州文物字〔20193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一、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进一步深化现状勘察。深化与完善单体建筑周边环境的现状勘察;详细论证分析兰溪瑶寨建筑砌体砖的地域特征,为修缮补充的砌体砖材料提供科学依据。

(二)进一步规范、完善文本和图纸。核准实施对象图纸范围,修正现状图和设计图的平面图编号、标高、轴立面图标高、残损状况标注的缺漏与错误;标注剖面图中地面、楼面、屋面的构造层次作法、墙体砖缝的长、宽及缝隙形式;补充现状图纸中保护范围总图和单体建筑带周边环境(含巷道、排水沟等)的平面图,并提出具体的整治措施。

二、你局应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及第三方评估报告修改、完善方案文本,经你局核准备案并筹措工程经费后实施。

三、请你局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岗前培训、工程监管,及时开展工程检查,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工程竣工后,由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做好初步验收工作。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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