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积极做好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文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更好统筹文物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机制,国家文物局印发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各地根据《办法》和《方案》的要求,积极做好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2020年4月6日前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
2.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方案
3.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申请书
湖南省文物局
2020年3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利文,1511122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