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上甘棠村古建筑群6栋古民居抢救性维修工程的函
湘文物保〔2020〕135号
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文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审批上甘棠村古建筑群6栋古民居抢救性修缮的请示》(永文物〔2020〕19号,以下简称《请示》)收悉,经研究,我局函复如下:
一、你局应协同、指导和督促上甘棠村古建筑群的管理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准确掌握文物本体受损情况,并针对受损严重的部位采取相应的支护加固等临时措施,并根据《湖南省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指南(试行)》(湘文物保[2020]25号)相关要求督促上甘棠村古建筑群6栋古民居的所有人、使用人,履行保护职责,做好文物本体的日常安全维护,确保文物的安全。
二、敦促地方政府及所有人、使用人积极筹措经费、组织专业技术团队对该建筑群6栋古民居可能引发安全问题的部位进行抢修加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我局已按程序对你局所报《湖南省江永县上甘棠村古建筑群6栋古民居抢救性修缮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将根据评审结论提出批复意见。
四、你局应组织辖区内文物管理部门加强对所管辖的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安全排查,做好日常保护、保养工作。
专此。
湖南省文物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