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勾蓝瑶寨水龙祠、盘王庙、龙泉观黑凉亭保护修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方案与展示方案的意见
湘文物保〔2020〕200号
永州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核<江永县勾蓝瑶寨水龙祠、盘王庙、龙泉观黑凉亭保护修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方案与展示方案>的请示》(永文物字〔2020〕31号)收悉。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文物保护项目审批的通知》(文物保发[2016]2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湖南省2021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不含安防消防防雷)计划的批复》(文物保函[2020]991号)及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勾蓝瑶寨水龙祠、盘王庙、龙泉观黑凉亭保护修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与展示方案。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历史研究和现状勘察。补充完善各建筑使用沿革,多处建筑修建沿革前后描述不一致,应认真校核;补充细化各建筑后期修缮内容和效果评估,提出有针对性的修缮措施;明确柱、梁、墙体等残损具体位置,补充必要的量化数据,为修缮措施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二)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以解决文物本体的病害为主,根据价值评估和现状评估结果尽可能保留不同时期有价值的历史信息,不宜以恢复、翻新至某一特定时期为修缮目标。应尽可能采取墩接、拼补等措施,减小更换构件的数量。
(三)完善技术措施要求。黑凉亭整体更换碎裂青石板、红砖及青石板地面用混合砂浆粘结层等修缮措施不妥,应采用原工艺原做法进行修缮,碎裂石板进行规整、拼补后可保留使用;水龙祠局部墙基重砌,增设挡土墙措施原则可行,但阻断毛细水对墙体及壁画的危害的措施需进一步优化;梁、枋等细小裂缝多为自然干缩裂缝,除柱头、柱脚部位,一般不影响结构安全,建议维持现状;木装修类木材含水率要求欠妥。
(四)展示利用应加强前期研究,客观评估各建筑的保存现状、展示条件和存在问题,根据建筑特点及原有文化传承、使用功能确定各建筑展示主题和内容,注意适度采用数字化、多媒体技术提高展陈的传播效能。室外景观小品设计与文物价值、历史风貌不协调的或过度夸张的,应取消。内部展示不宜新设置宗教塑像。
(五)水龙祠等周边环境整治应以保持乡土原有风貌为宜。田埂和水渠旁道路增设青石板路面、塘塍土岸改用块石砌筑等不妥。厕所改造可结合现代技术解决使用问题,对建筑进行外立面处理和结构补强后予以保留。
(六)补充水电设计。
(七)补充完善白蚁防治方案。
(八)不同意对龙泉观、盘王庙进行重新补绘彩绘,龙泉观、盘王庙的壁画修复,需编制专项方案另行报批。
(九)进一步校核方案文本和图纸,确保图文一致。完善残损、标高、尺寸线、比例等标注;实测图应标注残损状况和范围;补充完善平面、剖面、大样图;进一步深化图纸,如黑凉亭需明确地面做法等;校核“阈值”等文字。
二、具体技术方案由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及第三方评估报告修改、完善,并经你局核准、报我局备案后筹措经费实施。
三、施工前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项目监管,及时开展项目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四、项目竣工后,由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文物保护项目管理与服务指南》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项目竣工初步验收工作。
五、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项目竣工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
湖南省文物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