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沅陵县虎溪书院(阳明书院)修缮及展示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意见
湘文物保〔2021〕125号
怀化市文物局:
你局《怀化市文物局关于审批〈湖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沅陵县虎溪书院(阳明书院)修缮及展示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怀文物〔2021〕28号)及所附《湖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沅陵县虎溪书院(阳明书院)修缮及展示工程勘察设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经研究,我局不同意该《方案》。该《方案》应进行如下修改完善:
一、进一步深化现状勘察。厘清文物本体,执行最新的技术标准,列出单体建筑评估类别。
二、完善设计说明。补充建筑复原证据,厘清工程性质,去除不合理设计因素。
请你局指导、督促设计单位按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重新报批。
专此。
湖南省文物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