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龙家大院楹联、壁画保护前期勘察研究技术方案的批复
湘文物保〔2022〕18号
永州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关于龙家大院楹联、壁画保护前期勘察研究技术方案>的请示》(永文物字〔2022〕3号)及所附《龙家大院楹联、壁画保护前期勘察研究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综合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方案》,但该《方案》应进行如下修改和完善:
一、深化现状勘察与评估,明确保护对象及其病害特点、程度。
二、对现有楹联和山墙壁画进行高清影像记录。
三、加强勘察研究措施的针对性,细化前期勘察试验,有针对性地提出保护措施。
请你局指导和督促《方案》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和我局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报告》由你局核准后并备案。你局应筹措经费,根据《方案》启动前期相关试验与研究工作。试验研究过程中,你局应加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科学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并及时根据试验研究成果编制项目计划书上报。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22年3月3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 4301050200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