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凤凰文庙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
湘文物保〔2023〕25号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凤凰文庙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州文物报〔2022〕4号)及所附《凤凰文庙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方案》,但该《方案》应作如下修改和补充完善:
一、进一步深化现状勘察。
1.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大成殿梁架顶部进行现状勘察。
2.文字描述个别表述不清,有重复现象。
二、完善设计说明。
1.明确修缮的总体目标。凤凰文庙目前主要遗存为大成殿,完整性设计原则与本方案修缮定位不符;核实大成殿举架尺寸是否与实际尺寸相符。
2.对精细构件的维修措施较粗糙,应深化。
3.丹墀为石质文物,应按照石质文物要求进行专项设计。
三、进一步规范、完善图纸。
修缮总平面图涉及信息深度不够,应予完善。
请你局指导和督促方案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和我局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方案》由你局核准后,报我局备案。同时,你局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指导业主单位所有人、使用人履行各自义务,并自行筹措经费,根据《方案》启动修缮工程。施工过程中请你局加强施工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参照《湖南省文物保护项目管理与服务指南》规范工程实施程序,确保文物、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
专此。
湖南省文物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