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岳庙古建筑彩画保护修复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
湘文物保〔2023〕54号
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你局《关于审批〈南岳庙古建筑彩画保护修复设计方案〉的请示》(衡文旅广体字〔2023〕43号)及所附《南岳庙古建筑彩画保护修复勘察设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根据2021年国家文物局下发《关于湖南省2022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不含安防消防防雷)计划的批复》(文物保函〔2021〕1090号)要求,综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方案》,但该《方案》应进行如下修改和完善:
一、进一步深化现状勘察。加强对彩画传统工艺的深化研究,比对建筑不同部位、不同结构地仗层制作工艺、彩画绘制工艺和表面贴金工艺的研究;
二、进一步深化方案设计。完成标准试验区的修复工作,待评审通过后再大面积实施;补绘施工前图案小样,随色处理要慎重,要有可识别性;加强施工过程监管,特别是隐蔽工程的监督管理,重视档案资料搜集整理,确保安全与修缮质量。
三、进一步完善方案文本。加强文字校核。
四、总结潮湿环境古建筑彩画病害特点及修复技术要求,以指导同类古建筑彩画的保护修复工作。
五、加强修复后彩画和壁画的日常监测与保养。
请你局指导和督促《方案》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和我局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方案》由你局核准后报我局备案并实施。你局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指导业主单位及所有人、使用人履行各自义务,并筹措经费,根据《方案》启动修缮工程。施工过程中你局应加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按照《湖南省文物保护项目管理与服务指南》的相关规范落实工程实施程序,确保文物、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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