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不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龙家大院楹联、壁画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函
湘文物保〔2024〕114号
永州市文物局:
《关于审批〈龙家大院楹联、壁画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永文物字〔2024〕26号)及所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龙家大院楹联、壁画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2024年8月,以下简称《方案》),我局于2024年9月2日收悉。经研究,我局复函如下:
一、我局不同意《方案》。
二、对《方案》的修改意见
(一)全面准确落实国家文物局对龙家大院(以下简称该院)楹联、壁画保护修缮工程项目计划批复的意见(文物保函〔2023〕1546号)。
(二)进一步深化现状勘察和分析研究
1.该院各单体文物建筑上,到底有多少幅楹联、多少处壁画?这些楹联和壁画附着于什么名称的文物建筑本体及文物建筑部位上?应首先清楚勘察和表述。不应选择性勘察设计。
2.在上述1的基础上,列表汇总该院所有楹联、壁画的名称、编号,其名称、编号应与该院各单体文物建筑的名称直接挂钩。
3.该院所有楹联、壁画,特别是拟重点修缮的楹联、壁画,应清楚表述其所依附的各单体文物建筑本体及其部位的修缮情况、现状情况。
4.在上述3的基础上,全面探查该院楹联、壁画所依附墙体的稳定性,具体说明所依附墙体是否存在变形、沉降、渗漏等病害问题,并分析这些病害问题对楹联、壁画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具体影响。
5.补充《方案》里21个编号的楹联病害图之外的其它楹联、壁画的病害图。
6.加强对该院不同部位楹联、壁画传统工艺的深化研究,比对不同部位、不同结构地仗层的制作工艺。
7.在上述勘察和研究的基础上,科学、系统、深化评估该院楹联、壁画的历史、艺术、科学、文化及社会价值,并提炼其核心价值。
(三)调整和优化完善设计
1.落实上述(二)关于勘察和研究的意见的基础上,针对该院楹联、壁画的普遍性病害问题及特殊性病害问题,分别提出针对性的修缮工程措施和具体施工材料、工艺设计,并全面对接楹联、壁画所依附各单体文物建筑本体的修缮工程。
2.不应对该院楹联、壁画做过度干预,应保留和延续其历史原真性。
3.对裂缝和地仗修补应做到形貌、颜色、质感与周边协调一致。空鼓壁画的空隙比较隐蔽,对其治理是一项非常精确和高危险的干预,在灌浆加固时应注意控制灌浆量和浆液的流向。应严格遵守国家文物局批复文件的要求,严格控制补色的范围,对缺失部分的墨字迹可补绘基底层及墨色随旧。
4.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明确工程规模,且工程规模应量化。
5.补充确保文物安全、人员安全的施工要求说明。
6.补充该院楹联、壁画修复后的日常保养与监测要求。
(四)校核、完善文本和图纸
1.梳理文字,校核文本。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文本P6表4-3、表4-4均为龙家大院南侧民居,表述是否有误,应核实;P9-10,文字描述中“图4-”标号与文本中插图标号不符,应核实;修正文本中“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等内容。
2.全面补充设计施工图纸。
三、相关要求
你局应督导该院的保护管理机构,落实上述所有意见后形成新的方案,并按程序重新报批。
专此复函。
湖南省文物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