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火宫殿牌楼保护范围内建设坡子街壹号项目的批复
湘文物保〔2024〕117号
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关于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火宫殿牌楼保护范围内翻建坡子街壹号项目的请示》(长文旅广电〔2024〕27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火宫殿牌楼保护范围内建设坡子街壹号项目。
二、对该建设项目方案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补充表述与论证拆除原财贸医院的理由和充分必要性。
(二)进一步研究论证坡子街在长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重要性。坡子街历史上曾是长沙钱庄(银行)的集中之地,是长沙金融业、商业的代表性核心地段。因此,该建设项目的建筑立面应突出传统商业街的特色,增强长沙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地带的厚重感。
(三)补充空间视廊及视线分析。补充论证该建设项目建筑高度为24米的充分必要性以及对火宫殿牌楼的视线影响。
(四)补充该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中对火宫殿牌楼的预警、监测等保护措施。
(五)应在该建设项目的建成建筑内适当位置增设关于坡子街历史文化的展览,发掘出土的相关历史文化遗存以及原中央银行金库等重要历史建筑的构件、特殊钢材等,应予妥善保存并在展览中有所展示。
三、相关要求
(一)该建设项目动工前,须按规定实施考古调查勘探和配合性考古发掘;如有重大考古发现,将对该建设项目方案另行审批。
(二)请你局督导落实上述所有意见后,督导该建设项目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后续审批手续后实施。请你局对该建设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管,确保文物安全和合规实施。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