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刘光才墓(含紫霞庵)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
湘文物保〔2025〕3号
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你局《关于审批〈刘光才墓(含紫霞庵)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邵文旅广体呈〔2024〕24号)及所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刘光才墓(含紫霞庵)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2024年3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综合我局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刘光才墓(含紫霞庵)(以下简称该墓)修缮工程项目立项计划批复(湘文物保〔2023〕108号)的意见以及第三方机构对《方案》评估报告(WBFA-2024-46-2,2024年11月4日)的建议意见,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方案》。同意实施该墓修缮工程。
二、对《方案》的修改意见
(一)全面落实我局对该墓修缮工程项目立项计划批复的意见(湘文物保〔2023〕108号)。该墓修缮工程对象范围为刘光才墓文物本体,白蚁防治并入修缮工程同步勘察设计。紫霞庵应由邵阳市和新宁县的文物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
(二)补充深化勘察。进一步对该墓开展考古调查勘探,会同考古专业机构编制、完善考古工作方案,弄清该墓墓园的范围、布局等。补充深化对该墓原状的勘察与研究,如墓碑、围栏的造型、材质、连接方式、装饰元素等。补充对该墓现状的勘察,实事求是呈现该墓的现状残损病害及其致因。搜集、整理并编号散落石构件。
(三)调整完善优化设计。严格遵守不改变原状原则,维持该墓原丹霞石地面及其它构件,不得改用青石。地面垫层应采用传统做法,不得使用砼垫层。严格遵守最低限度干预原则,碎裂原构件应尽可能使用,不得随意更换,杜绝将该墓的修缮工程设计成“新建”工程。石材处理不应使用化学清洗方法。不同意对石材进行防风化加固处理与表面封护。
(四)补充完善图纸。补充该墓保护范围总图;平面图应标注踏步材质;缺失或不存在的立面或构件不应绘制。
(五)《方案》的工程概预算偏高。应全面落实上述对《方案》的修改意见,特别是删除上述不同意和需核减的计价工程量后,根据实际工程对象范围、实际工程量以及《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预算定额(南方地区)》和国家文物保护工程预算编制规范,据实规范编制工程预算书。
三、相关要求
你局应督导新宁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及该墓的保护管理机构,落实本批复的所有意见,由你局按照本批复的所有意见核准后形成拟实施版方案,并应重编项目预算书后再按规定提交项目预算控制数评审或项目投资评审;你局核准后形成的拟实施版方案是本次工程施工的技术文件依据,并全套PDF版报我局(我局中期检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之后你局应督导新宁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及该墓的保护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文物局和我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施工的所有规定,抓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交底、“四方”动态会商、设计变更、隐蔽工程预验收、中期抽查、专家现场月度指导、初步验收、工程档案等关键环节的具体工作,并全过程实施好本次工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回应社会关切。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