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湖南地区出土简牍数据库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批复
湘文物保〔2025〕98号
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你院《关于报请审批湖南地区出土简牍数据库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请示》(湘考古报〔2025〕148号)及《湖南地区出土简牍数据库建设项目(数据采集一期)工作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总体意见
原则同意湖南地区出土简牍数据库建设项目(数据采集一期)工作方案。
二、修改意见
(一)应对湖南地区出土简牍数据库建设提出总体设想,进一步明确并细化分期采集的对象及内容。
(二)应完善所有简牍的三维数据采集,图片成果应超清。
(三)应整合简牍内容的整体性与连贯性,核准释文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四)应明确管理单位和资源使用权责。
(五)应删除预算中不合理的出版费。总体预算769余万元偏高,请合理核减预算。
三、相关要求
请你院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后实施,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回应社会关切。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25年11月14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 4301050200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