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旧址展示利用工程方案设计的批复
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纪念馆:
你馆《关于呈报<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旧址展示利用工程方案设计>的请示》(浏文馆字〔2016〕8号)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旧址展示利用工程方案设计》(以下简称《方案》)收悉。
根据国家文物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函〔2014〕64号)的规定和《关于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旧址展示利用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6〕75号)的要求,我局委托国家文物局认定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对《方案》进行了技术评审;依据该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评估报告),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工程实施范围为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旧址文物建筑。
二、对《方案》修改补充完善的意见:
(一)加强研究,准确定位展示工程目标和展示主题内容。
(二)客观评估现有展示的现状。补充该旧址现状展示内容,说明将原有的纪念馆改变为游客服务中心的必要性及规划依据。
(三)应补充完善该旧址室内历史场景的物品配置,地面铺装应与历史面貌相符,附加的小品形象设计应与历史渊源相联系。
(四)补充观众疏散口、疏散通道及避难场所设计。补充与展示利用相关的强弱电改造设计、消防、安防设计等内容。
三、你馆应按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和我局上述所有意见,组织《方案》的编制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补充与完善;修改补充完善后的《方案》报我局核准后,由我局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四、报国家文物局备案后,你馆应切实依法依规依程序实施好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旧址展示利用工程;在该工程实施中进一步深化该旧址历史原状信息研究,并注重对该旧址文物建筑本体最小干扰和可逆保护。你馆应加强施工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文物、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
五、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应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并按程序报审;同时应及时将修改补充完善后的《方案》经由我局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17年1月17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 4301050200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