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常德会战碉堡群-—城壕湾碉堡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意见
常德市文物局:
你局《申请审批 <湖南省常德市常德会战碉堡群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 的报告》(常文物字〔2017〕9号)及《湖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湖南省常德市常德会战碉堡群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2017年4月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根据我局委托相关专家咨询评估后专家咨询评估的意见,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湖南省常德市常德会战碉堡群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
一、我局暂不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方案》修改补充完善与深化的具体意见见附件。
三、你局应依据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和我局所有意见,指导、组织对《方案》进行切实的修改补充完善与深化;之后由你局切实初审把关,将《方案》按程序另行呈报批。
专此。
附件:修改补充完善与深化“常德会战碉堡群—城壕湾碉堡”保护修缮工程方案的具体意见
湖南省文物局
2017年9月25日
附件:
修改补充完善与深化“常德会战碉堡群—
城壕湾碉堡”保护修缮工程方案的具体意见
一、关于现状勘察
(一)应在“历史沿革”中说明常德会战碉堡群—城壕湾碉堡始建时周边的地形地貌,并描述清楚该碉堡周边地形地貌地物的变迁沿革。
(二)应深化现状勘察,准确说明该碉堡各部位原做法和保存现状。
1、应进一步研究分析,确定该碉堡是碎石混凝土结构,还是钢筋混凝土结构。如该碉堡构件内没有配筋,屋盖易下部开裂。
2、详细描述该碉堡屋盖的保存现状。
3、《方案》对内墙面做法描述为“为条形石墙面,水泥抹灰”;而从图纸上看和现状照片分析,该碉堡主体为碎石混凝土浇筑,不存在条形石墙面、水泥抹灰;所看到的条形纹路是现浇混凝土留下的模板印痕。
4、应准确说明该碉堡基础的类型。从图纸上看,该碉堡基础应是满堂基础,与《方案》修缮设计中“文物建筑内侧、重做素土地面”的表述相矛盾。
5、据现状图纸和照片所示,该碉堡没有大木结构和门窗装修,而《方案》在“现有做法及现状描述”中对该碉堡残损情况的总结为“综上所述旧址建筑大木结构、屋面、墙体、门窗装修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损伤”;两者相矛盾。
6、明确该碉堡门扇的原做法。平面图显示该碉堡有门洞但没有门;而该碉堡具备防御功能,应设置有门扇。
7、充说明该碉堡外墙下部一处类似枪眼、但未洞穿的孔洞的具体用途。
(三)补充该碉堡的周边环境勘察报告。
二、关于修缮设计
(一)该碉堡各部位的修缮措施应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避免宽泛的要求和原则的表述。
(二)应在厘清该碉堡各部位做法概念的基础上再编制合理的修缮设计方案。《方案》中把“素土”和“三合土”混为一谈;素土是自然土,三合土是由泥土、石灰、沙子按一定比例配合而成的地面材料。《方案》中出现的素土地面做法实际上是三合土地面做法。
(三)从图纸和现状照片分析,该碉堡不存在条形石墙面,整个墙体为现浇混凝土墙体。《方案》中关于条形石墙面的修缮措施为多余内容。
(四)如该碉堡内侧地面结构为现状图、设计图的剖面所示,为碎石混凝土;则没有必要在混凝土地面上再做三合土。
(五)该碉堡修缮工程并不复杂,应在《方案》中直接说明哪些构件少修,哪些构件不修。
(六)补充针对屋面漏水的修缮措施。
(七)不同意对碉堡进行整体重新涂刷。该做法不符合修缮原则,会使碉堡的原真性和历史的厚重沧桑感彻底丧失。
(八)应采取原工艺和原材料进行打点勾缝。《方案》中使用石灰糯米加桐油打点勾缝的工程做法及材料配比不合理。
三、关于图件
(一)应在“项目定位”中的区位图中标注该碉堡所在的具体位置。该图图面区域太广,而图中仅有城市的经、纬度范围,不能说明碉堡的具体所在地。
(二)总平面图应标注完整、绘制规范。《方案》的现状平面图中没有标标注该碉堡所在地段的周围环境;没有标注地形地貌、等高线、标高、坐标网和尺寸;没有平面布置,未标注石栏杆所在位置;没有说明两种粗细不一致的虚线所代表的含义。
(三)应在平面图上标注指北针、注明室内外标高、说明±0.000相当的绝对高程值。
(四)平面图和剖面图示意内容应对应一致。
1、平面图上该碉堡墙体材料符号是砖墙的符号,而相应文字及剖面图示意该碉堡墙体材料为碎石混凝土。
2、图号为CHW-X-3的“2-2剖面图”示意的剖面应为图号为CHWX-X-2的“一层平面图”中的3-3剖面,且3-3剖面剖视方向应向左。
3、图号为CHW-X-4的“2-2剖面图”示意的剖面应在图号为CHWX-X-2的“一层平面图”中的入口位置,且剖面剖视方向应向左。
4、图号为CHW-X-5的“3-3剖面图”示意的剖面应为图号为CHWX-X-2的“一层平面图”中的1-1剖面,且图中尺寸标注错误。
5、图号为CHW-X-3的“2-2剖面图”中标注条形石墙面保存完好,而平面图上未标明条形石墙位置。
(五)应在平面图上标注①轴墙上预留孔洞的深度。
(六)应在现状图和设计图的3-3剖面图中标注①轴墙上孔洞位置、尺寸。
(七)应准确标注该碉堡墙体、屋顶的抹灰情况。从剖面图看,墙体内、外部及屋顶内、外部都有抹灰层;这与现实情况不相符,特别是屋盖搁置处(与墙体交接处)不可能进行粉刷。
(八)立面图和剖面图示意内容应对应一致。在东立面图中±0.000以上有红砖裸露,而在剖面图上±0.000以上均为混凝土。
(九)应在总平面图中明确麻石栏杆安装的位置及数量。
(十)补充该碉堡排水系统图。剖面图示意该碉堡屋顶为凹面,应有落水管:“现有做法及现状描述”中对该碉堡排水系统的表述为“残留排水明沟遗迹,大部损毁,无排水能力”;而《方案》中没有对应的图纸示意。
(十一)应在图纸中明确门扇的结构和用材。
(十二)补充该碉堡周边环境现状勘测图和设计图。
(十三)应合理设置该碉堡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说明牌的位置。大样图中示意将标志说明牌雕刻在麻石栏杆栏板正中央,不合理。
四、关于工程预算
(一)工程预算书应写明预算编制单位,应有审核人签字,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
(二)补充规范系统的预算编制说明,内容包括工程概述和编制依据等。应在工程概述中说明工程的性质和规模;在编制依据中说明选用的定额、指标、相关标准和文件规定等。
(三)应科学合理编制工程预算。该碉堡体量不大,而预算总价达到了6.13万元,不合理。从预算书的单位工程工程量与造价表中可以看出,真正发生在文物本体上的维修费用并不多,而清理碉堡内杂物、恢复标志牌、重做麻石栏、垃圾外运等费用占总价的70%,且部分费用取值过高。《方案》的“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以下简称造价表),存在以下问题:
1、《方案》的修缮设计中无造价表第3项分项工程 “拆安归位阶条石”的相应设计内容。
2、《方案》的设计图纸中无造价表第4项分项工程“砌石块”的相应设计内容。
3、造价表第7项分项工程“清理碉堡内杂物”的估价过高。
4、造价表第10项分项工程“墙面仿古抹灰”工程量过大。且该做法不符合修缮原则,会使碉堡的原真性和历史的厚重沧桑感会彻底丧失。
5、造价表第12项分项工程“重做麻石栏杆”缺少工程量取量依据。《方案》中无栏杆平面布置图,无法核实栏杆的长度。
6、应核实准确造价表第13项分项工程“垃圾外运”的工程量。造价表中“垃圾外运”工程量过大。
7、应合理确定造价表第14项分项工程的项目内容和工程量。造价表中该项项目名称为“内墙面粉饰脚手架高3.6m以上-6m”,而该碉堡内净高只有2.3m,错误明显。
五、关于《方案》的规范性
(一)《方案》标题应修改为《常德会战碉堡群—城壕湾碉堡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
(二)应切实做好《方案》的校核。《方案》中出现多处明显的文字错误。比如:
1、“修缮原则和指导思想”中将“较小的构件”写成“娇小的构建”。
2、“工程一般做法说明”中将“清除”写成“清楚”;将“保护范围”写成“保护范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