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湘南起义旧址群——邓三雄故居展示工程的批复
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你局《关于请求对<邓三雄故居展示工程辅助陈列内容设计方案>(报审稿)进行审批的请示》(郴文旅广体报〔2019〕34号)及根据专家咨询评估评审意见修改后的2020年1月7日版《邓三雄故居展示工程辅助陈列内容设计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收悉。
结合我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湘南起义旧址群——邓三雄故居复原陈列的意见》(湘文物博〔2019〕109号)和省委宣传部对邓三雄故居展示工程辅助陈列“铁血壮歌——邓三雄烈士事迹陈列”内容设计方案复函的意见和结论,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据2020年1月7日版《方案》实施湘南起义旧址群——邓三雄故居展示工程。
二、该故居展示工程,应与该故居的修缮工程(我局意见见湘文物博〔2019〕65号)、消防防雷安全防范工程等工程紧密统筹实施,应切实遵循对故居本体最小干预、可逆和安全的原则。
三、该故居复原陈列应立足于原状、原物、原量、原位和确凿历史依据实施;辅助陈列“铁血壮歌——邓三雄烈士事迹陈列”需确保所有内容和史料准确无误。
四、该故居展示工程实施前,应补充准确反映该故居本体各部位名称和完整标注尺寸的平面图,补充陈列展示各部位的平、立剖设计详图,补充该故居展示工程实事求是的预算书。
五、该故居展示工程竣工后,须在完全达到文物建筑开放所有条件后才能对外开放。
六、你局应指导、要求和监督桂阳县文物行政部门及该故居的管理机构,落实上述意见。在该故居展示工程实施期间,你局应做到全过程的监管,确保文物本体安全和展示工程的质量。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20年2月20日